施工合同含設備怎麼交稅
❶ 建築類公司,合同中包含設備購買 甲方要求設備部分開具百分之十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我們是否能開
13%的增值稅專票,
只要您企業是一般納稅人,並且有核定銷售量的增值稅,就能開13%專票
❷ 施工合同含設備銷售增值稅發票怎麼開
請問你的設備是自產還是外購?你是生產銷售企業還是建安企業?
你方是生產銷售內企業容的話,銷售又安裝自己的產品是混合銷售都按17%開票.若能銷售和安裝分開簽合同就銷售17%,安裝11%開票.
若你方是建安企業,設備是外購,合同是包主材的,不是清包工形式.
那設備是算你的原材料,施工或安裝完畢統一按建安業11%開票.
❸ 工程承包中包含設計,安裝和設備,怎麼開票交稅
這個要根據業主復招標和制施工來確定。
一般只包括設備與配套設備之間的水電連接施工,一般不包括連接設備機房外部的水電施工。
設備安裝一般單獨招標,主要是對大型、特種或特殊專業以及機房內部安裝的設備及配套設備的水電連接安裝施工。例如:電梯、冷凍機組、鍋爐、變電所高壓部分等。
對於中小型的工程和大型施工(有資質),一般有部分設備安裝是承包給水電施工單位的。 例如:低壓配電箱櫃、給排水水泵、水箱、換熱器、風機等。
❹ 設備采購合同,內容是包含工程施工,稅費按照3.41%來做的,開具工程發票行嗎
不行的,
❺ 施工方提供材料、設備,其與建設方應如何稅務處理
轉自中國稅網 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請問:1、如果材料由甲方提供施工方應如何納稅?是否甲方應將提供的甲供材金額報送給施工方來合並繳納營業稅? 2、施工方應如何開具發票給甲方?(發票額是否包含甲供材?還是只開具已提供施工勞務的金額,而甲方購買的材料用銷售方開具的發票入賬?如:施工方提供勞務1000萬元,使用甲供材100萬元,施工方提供的發票金額應為1100萬元,還是1000萬元?) 3、如果設備由甲方提供施工方對此設備款部分無需申報繳納營業稅,甲方是否需要對此申報繳納營業稅? 4、裝飾勞務包含什麼? 咨詢時間:2009-08-04 專家回答 中國稅網 答:1、根據目前新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來看,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應包含在提供建築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納稅人的應稅營業額中。對甲方是將提供的甲供材金額報送給施工方還是在合同中已有體現,或是具體是由甲方來繳納該材料部分營業稅還是由乙方來合並繳納該材料部分的營業稅,都要看具體的合同簽訂情況,而且目前沒有明確的操作規范,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或等待新法規的明確。 2、對甲供材方式施工方如何開具發票給甲方,這要看具體的合同文本來確定。如果合同中規定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購並取得抬頭為甲方的發票,而施工方僅就提供的建築勞務部分收取款項,那麼此種情況下施工方應僅就勞務部分開具建築業發票,而甲方應據購買該部分材料而取得的發票金額列入本企業的工程成本中,但該部分材料部分也是要繳納營業稅的。但具體是由甲方來繳納還是由乙方來繳納還沒有明確的操作規范。 3、設備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是不用繳納營業稅的。 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第二條建築業規定,建築業,是指建築安裝工程作業。 本稅目的徵收范圍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其他工程作業。……(四)裝飾,是指對建築、構築物進行修飾,使之美觀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業。 多謝提問,此問題僅為中國稅網意見,僅供參考。
❻ 建築施工合同中包括了設備采購,增值稅發票怎麼開
建築施工合同中包括了設備采購,不屬於清包工、甲供材項目,只能採取一般計稅辦法,開具稅率為11%的增值稅發
票。
❼ 分開簽訂設備銷售和安裝合同應如何納稅求解
問:我單位從事設備製作、銷售、安裝及廠房建築等經營項目,設備的製作銷售(不含設備安裝費)單獨同甲方簽訂設備采購合同,設備的安裝及廠房建築等內容則另外通過招標後簽訂建築安裝合同(該合同含設備安裝及廠房建築費用)。現甲方要求我企業將建安合同中的設備安裝費用單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他開具營業稅發票,此做法是否正確?(註:建安合同中設備安裝費不足合同額的50%。)
答:貴公司將自產的設備以中標的形式銷售給甲方,後因再次中標,承攬了對此設備安裝項目,對於這項經濟業務需要繳納的稅種,我們認為符合下列規定: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除本細則第六條的規定外,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
本條第一款所稱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屬於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
本條第一款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並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第六條規定,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並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
(一)銷售自產貨物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的行為;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合同內容適用上述第六條規定,將銷售設備收入計算繳納增值稅,安裝設備收入繳納營業稅。甲方要求貴公司取得安裝收入部分因按規定繳納了營業稅,應開具建築業發票,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
❽ 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貨物的合同中,是含有設備款和安裝費,請問如何來規劃我公司的開票及稅務問題
你如果有安裝資質,可以分開開票,產品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安裝費到地稅領導開營業費發票,但是你的產品成本和安裝成本一定要分開核算,並在總合同上註明設備款和安裝費
❾ 生產設備帶安裝,怎麼交稅,適合哪個稅法
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版的同時提供建築、安裝服務,不屬權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四十條規定的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築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徵收率。r工廠的生產設備不適用於該文件,應按照混合銷售計稅。
❿ 建築工程合同中涉及到設備采購及安裝的,怎樣計算稅率
合同中可以這么要求。但是如果內容與稅法規定不一致,必須按照稅法規定執行。 比如對消防設備采購及安裝合同的稅率問題,如果該消防設備構成建築物的一部分,不可移動,應當按照建築安裝服務、11%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就不能開具17%的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