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生產設備計提折舊多少年
A. 生產用機器折舊年限
生產用機器折舊年限:5年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本條的規定,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來理解。
1、房屋、建築物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
房屋和建築物作為最主要的固定資產,其構造、屬性等方面相對較為特殊,使用壽命相對較長,價值相對較高,其使用價值的體現也是一個相對較長的過程,
根據收入與支出配比原則等要求,其折舊年限也應相對較長,所以本條規定,房屋、建築物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築物的現實使用情況。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
飛機、火車、輪船作為交通工具,與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較強,價值較高,使用期限相對較長,折舊年限也相應較長;機器、機械及其他生產設備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較長等特性,折舊年限也應相對較長。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
此類固定資產,是除機械、機器和其他生產設備之外,但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即不是直接的生產工具,而是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起到輔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傢具等,它們的使用壽命相對較短,其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
除了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其他運輸工具,相對而言價值較低、使用年限較短,其折舊年限也就應相應較短,所以本條規定,此類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此類固定資產包括汽車(小型汽車,越野汽車)、電車、拖拉機、摩托車(艇)、機帆船、帆船以及其他運輸工具。
5、電子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
原外資稅法實施細則規定,電子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考慮到現在科技日新月異,技術更新換代較快、電子設備的使用年限相對縮短等各種現實因素,本條將電子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從5年改為3年,使企業的折舊扣除額向前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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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舊范圍
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房屋建築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
3、季節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設備;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前年度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
3、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特殊情況
一、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固定資產,如果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應當按照估計價值暫估入帳,並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後,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當期計提的折舊作為當期的成本、費用處理。
二、處於更新改造過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將其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不再計提折舊。更新改造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轉為固定資產後,再按照重新確定的折舊方法和該項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計提折舊。
三、因進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資產,應當照提折舊,計提的折舊額應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B. 新稅法,機器設備的折舊年限是多少
固定資產的殘來值率是5%
1、內資企業源5%
2、 外資企業10%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 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 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 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 電子設備,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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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
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
C. 設備折舊年限
1、關於設備的折舊年限,企業所得稅法對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工程公司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2、《企業會計准則》沒有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做出詳細的、分類別的劃分。《企業會計准則》第十五條規定: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3、殘值率:《企業會計准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都是一樣的: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4、工程公司新買的車,這些車的折舊年限要按照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這一項,折舊年限為4年;
5、計提折舊是不需要考慮工期的,影響折舊最大的因素是使用年限和殘值率。
(3)其他生產設備計提折舊多少年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注意問題
1、注意計提折舊的范圍,按現行企業會計准則規定,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按照規定單獨計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3)處於更新改造過程中的固定資產。未使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也要計提折舊。
2、注意在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應考慮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3、注意折舊期間跨年度時年折舊額的確定。
D. 生產設備折舊幾年
1、關於設備的折舊年限,企業所得稅法對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工程公司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2、《企業會計准則》沒有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做出詳細的、分類別的劃分。《企業會計准則》第十五條規定: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3、殘值率:《企業會計准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都是一樣的: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4、工程公司新買的車,這些車的折舊年限要按照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這一項,折舊年限為4年;
5、計提折舊是不需要考慮工期的,影響折舊最大的因素是使用年限和殘值率。
(4)其他生產設備計提折舊多少年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注意問題
1、注意計提折舊的范圍,按現行企業會計准則規定,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按照規定單獨計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3)處於更新改造過程中的固定資產。未使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也要計提折舊。
2、注意在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應考慮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3、注意折舊期間跨年度時年折舊額的確定。
E. 電腦計提折舊,應該是幾年
電腦計提折舊是3年。
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計提折舊是公司財務處理時,預先計入某些已經發生、但是未實際支付的折舊費用。計提折舊時需要區分會計期間和折舊期間,這兩者所指的期間不一定相同。
折舊方法稱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式,各期計提的折舊額是相同的。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折舊年限(也可是月數)。
(5)其他生產設備計提折舊多少年擴展閱讀:
折舊方法
年數總和法。是將固定資產原值減殘值後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的分數計算年折舊額,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固定資產使用年數的序數之和。如使用年限10年,則分母為:10+9+8+7+6+5+4+3+2+1=55,第一年分子為10,第二年分子為9以此類推。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殘值)╳可使用年數÷使用年數的序數之和
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公式:年折舊率=該年尚可使用年數/各年尚可使用年數總和=(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數)/[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2]
年折舊率=該年尚可使用年數/各年尚可使用年數總和=(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數)/[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2]年折舊額=應計提折舊總額×年折舊率
參考資料來源:北大法律網-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F. 最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專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屬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是屬於國家法律一級的規范,其規定只要該法律部廢止,就一直按照這個執行,現在還沒有廢止,所以2011年繼續按這個執行。
(6)其他生產設備計提折舊多少年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逐漸損耗而轉移到商品或費用中去的那部分價值,也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於使用固定資產而在其使用年限內分攤的固定資產耗費。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范圍是計提折舊的前提。
在所考察的時期中,資本所消耗掉的價值的貨幣估計值。在國民收入賬戶中也稱為資本消耗補償。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
G. 請問以下設備分別應按多少年計提折舊
小汽車 一般3-5年 手推車做低值易耗品吧! 電子辦公設備一般3年,飲水機低值易耗專品,空調辦公桌等3年,屬寫字板低值易耗品。一般如此,主要看資產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方式確定。營業櫃台可以做固定資產 3年吧 貨架還是做低值易耗品吧 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銷吧,方便,也符合稅法規定!
H. 舊固定資產分幾年計提折舊求解答
固定資產折舊率與折舊年限相關,所以應該先確定折舊年限.
會計上沒有明確規定固定資產應按多少年計提折舊,原則上說固定資產按幾年計提折舊都不能說是錯誤的.
但是如果會計上的計提折舊年限和稅法上的不一致時,年底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要調整,相對較麻煩,所以最好是按照稅法規定來計提.
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殘值率一般為5%。(內資企業5%,外資企業10%)
如果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則月折舊額=原值*(1-殘值率)/折舊年限/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