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控室要有哪些設備
㈠ 消防監控室配備的設備叫什麼名字
消防控制室的設備主要有消防報警主機,也叫做消防自動報警聯動控制器,還可能有城市聯網119主機和漏電報警主機和其他的消防控制設備的。
㈡ 需要一套完整的消防監控室上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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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准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葯。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准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准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並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按照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六條規定,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 將消防工作與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 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 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 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 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 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按照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七條規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並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 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監督其落實。
3. 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 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 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 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7. 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員崗位職責
一、 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用,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二、 熟悉本系統所採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三、 發生火災要盡快確認,及時、准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的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並應直撥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後,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四、 對消防監控室設備及通信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值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五、 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 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消防演練預案流程
㈢ 消控室門禁監控設備安裝
消控室一般安裝向外開防火門,不能安裝帶防盜鎖性質的門禁,以防止火災時人員無法逃生,防火門上有報警裝置,這個可以根據要求配,只起到報警作用
㈣ 二十層的大樓十四層火燒,消控室應開啟哪些消防設備
消防控制室,應其中消防報警和消防栓水源
㈤ 消防控制室配備的消防設備,需要具備的監控功能有
消防控制室配備的消防設備需要具備下列監控功能。
①消防控制室專設置的消防設備能夠監控屬並顯示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並能夠向城市消防遠程監控中心(以下簡稱「監控中心」)傳輸相應信息。
②根據建築(單位)規模及其火災危險性特點,消防控制室內需要保存必要的文字、電子資料,存儲相關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並能夠及時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③大型建築群要根據其不同建築功能需求、火災危險性特點和消防安全監控需要,設置2個及2個以上的消防控制室,並確定主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以實現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消防安全監控模式。
④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能夠對系統內共用消防設備進行控制,顯示其狀態信息,並能夠顯示各個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狀態信息,具備對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及其所控制的消防系統、設備的控制功能。
⑤各個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之間,可以互相傳輸、顯示狀態信息,不能互相控制消防設備。
㈥ 消防設計中消控室需要哪些東西
獨立設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附設在建築物內的消防控制室宜設在首層或地下一層,且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小時的隔牆和1.5小時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並應設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人防工程的消防控制室應設置在地下一層,並應臨近直通室外地面的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可設置在值班室 消防控制室應設置:消防專用電話 火災應急照明、手動控制裝置、雙迴路電源及自動切換裝置 保護對象的消防平面圖 消防水池、水箱的水位顯示裝置。 (此乃規范要求)
㈦ 新消防法中是否有消防監控室人員配備標准
新消防法中是有消防監控室人員配備標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條例》(GB25201-2010)、《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標准》 的規定:
消防控制室值班時間和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實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二、每班工作時間應不大於8h。每班人員應不少於2人。值班人員對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檢查、接班、交班時,應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的相關內容。值班期間每2h記錄一次消防控制室內 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及時記錄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火警或故障情況。
三、正常工作狀態下,不應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其他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如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在火災情況下迅 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
㈧ 消防控制室有哪些設備的組成
消防控制室是建築消防系統的信息中心、控制中心、日常運行管理中心、各個自動消防系統運行狀態監控中心、同時也是發生火災和日常演練時的指揮中心。
但是由於建築的使用性質和使用功能的不同,導致不同建築的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設備也不完全相同,具體有以下設備:
1、火災報警控制器;
2、消防聯動控制器;
3、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4、消防專用電話總機;
5、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
6、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
7、消防電源監控器;
8、能用於報火警的外線電話;
9、顯示消防水池水位裝置。
㈨ 消防監控室牆上設備是什麼
這個消防控制室牆上一般是城市聯網119主機和漏電報警主機及消防電源監控主機及雙電源控制箱。
㈩ 消控室監控設備安裝
這個要求很多,比如聯網控制器,監控電視牆,公共廣播系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