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加工中心 » 委託加工物資以什麼計稅

委託加工物資以什麼計稅

發布時間: 2021-03-03 07:05:27

① 委託加工物資的相關稅費指的是什麼稅

委託加工物資的相關稅費指的是增值稅或消費稅及其附加稅、印花稅。

委託加工物資是指企業委託外回單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物資。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物資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實際耗用物資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費用及應負擔的運雜費、支付的稅費等。委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應當包括加工中實際耗用物資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費用及應負擔的運雜費、支付的稅金等。

② 委託加工物資 增值稅

委託加工業來務是指由源委託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託方只代墊部分輔助材料,按照委託方的要求加工貨物並收取加工費的經營活動。委託加工業務符合以下條件:一是由委託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委託方和受託方必須簽訂委託加工書面合同, 二委託方和受託方必須按規定設置委託加工業務核算賬簿和建立委託加工材料進出倉制度; 三受託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並開具加工費發票,委託方必須以加工費發票作為原始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因為對方只收取加工費,材料是你公司提供,你公司不存在支付材料款給加工方呀。所以它不會開含你公司提供材料的金額,不然你公司不是要多付款?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原材料成本不包含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等含增值稅。

③ 委託加工物資的委託方需要交納增值稅么謝謝!

1、委託加工中,不用向稅務局交,但是支付受託方加工費時,增值稅與加工費一起應支付給受託方。

2、委託加工物資的會計處理流程:發給外單位委託加工物資時,應槳發出物資的實際成本由「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轉入「委託加工物資」科目,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

(3)委託加工物資以什麼計稅擴展閱讀:

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的各種物資的實際成本。

二、本科目應按加工合同、受託加工單位以及加工物資的品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委託加工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按實際成本,借記「委託加工物資」,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借記本科目,貸記「產品成本差異」 或「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支付加工費、運雜費等,借記本科目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由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借記本科目 (收回後用於直接銷售的)或「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收回後用於繼續加工的),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和剩餘的物資,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餘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按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原材料」 或「庫存商品」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或售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或貸記「商品進銷差價」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資的實際成本。

④ 委託加工物資的消費稅處理

委託加工的物資屬於應納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應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交稅款。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的,所納稅款按規定準予抵扣;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直接對外銷售的,不再徵收消費稅。

在會計處理上,也要區分上述不同情況:

委託方加工的物資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委託方應按對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賬戶,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賬戶;

委託加工的物資收回後直接出售的,委託方應將對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人委託加工物資的成本,借記「委託加工物資」賬戶,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賬戶。

委託加工物資加工完成驗收入庫後,應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餘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賬戶,貸記「委託加工物資」賬戶。

拓展資料

舉例:A企業委託B企業加工一批甲材料(屬於應稅消費品),成本為100 000元,支付加工費為26 000元(不含增值稅),消費稅稅率為10%,汽車輪胎加工完畢驗收入庫,加工費用等尚未支付。雙方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為17%.A企業的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1、發出委託加工材料

借:委託加工物資 100 000

貸:原材料——甲材料 100 000

2、支付加工費用

公式: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 ÷(l-比例稅率)

註:消費稅是價內稅

消費稅的組成計稅價格=(100 000+26 000)÷(1-10%)=140 000(元)

(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140 000×10%=14 000(元)

應納增值稅=26 000×17%=4 420(元)

根據計算結果A企業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①若A企業收回加工後的材料用於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借:委託加工物資 26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4 420

——應交消費稅 14 000

貸:應付賬款——B企業 44 420

②若A企業收回加工後的材料直接用於銷售

借:委託加工物資 40 000(26 000+14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4 420

貸:應付賬款——B企業 44 420

⑤ 委託加工物資的增值稅怎麼計算

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回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答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委託加工中,不用向稅務局交,但是支付受託方加工費時,增值稅與加工費一起應支付給受託方。
2.按照稅法規定,委託加工物資應負擔的增值稅,凡屬於加工物資用於應交增值稅項目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般納稅人,其進項稅額不計入委託加工物資成本中,而記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借方;凡屬於加工物資用於非應交增值稅項目或免徵增值稅項目的,以及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加工物資,其進項稅額計入委託加工物資成本中,即記入「委託加工物資」科目借方,而不能抵扣。
3.委託加工增值稅稅額=(材料費+加工費)/(1-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稅率

⑥ 關於計算委託加工物資消費稅

甲企業應支付給乙企業的消費稅=40000/(1-5%)*5%=2105.26(元);

註:計算消費稅應該用實際成本計算繳納。

⑦ 委託加工物資發生的消費稅怎麼核算

一、法律規定:
企業在委託加工煙絲時,應嚴格按照稅法規定,即由委託方提供煙葉,受託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收回後直接出售的,不再徵收消費稅;收回後繼續生產成卷煙銷售的,按當月生產所領用數量計算抵扣應納消費稅。
二、計算公式:
委託加工的煙絲,按受託方的同類煙絲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煙絲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三、公式運用:
例如:甲煙廠2002年5月3日委託M煙廠加工煙絲,兩廠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甲煙廠提供煙葉價值10000元,5月9日M廠收取加工費4000元,增值稅680元,加工煙絲1噸,M廠沒有同類煙絲的售價。甲煙廠5月12日收回煙絲。煙絲收回後直接對外銷售或連續加工成卷煙銷售的會計分錄如下:
情況一:甲廠(委託方)煙絲收回後直接銷售,售價為30000元(不含稅),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貨款。
1、5月3日發出材料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10000
貸:原材料10000
2、5月9日支付加工費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4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80
貸:銀行存款4680
3、5月12日支付代扣代繳消費稅時:
消費稅額=(10000+4000)÷(1-30%)×30%=6000
(元)。
借:委託加工物資6000
貸:銀行存款6000
4、收回煙絲入庫待銷售:
借:產成品——煙絲20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20000
5、銷售煙絲:
借:銀行存款35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3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
情況二:甲廠用委託加工收回的煙絲加工成卷煙對外銷售。當月銷售額為50000元(適用稅率為45%),月初庫存委託加工煙絲已納消費稅7000元,期末庫存委託加工應稅煙絲已納消費稅3000元。
1、發出材料、支付加工費的會計分錄與情況一相同。
2、因為修改後的稅法已將「收回扣稅法」改為「生產實耗扣稅法」,為了在會計上清晰反映其抵扣過程,可設「待扣稅金」賬戶,支付代收消費稅時的賬務處理為:
借:待扣稅金——待扣消費稅6000
貸:銀行存款6000

收回委託加工煙絲時:
借:原材料——煙絲14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14000

3、收回的煙絲加工成卷煙後銷售:
(1)取得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58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5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00

(2)計算消費稅時:
應納消費稅額=50000×45%=22500(元)。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225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22500

(3)當月准予抵扣的消費稅=7000+6000-3000=10000(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10000
貸:待扣稅金——待扣消費稅10000

(4)下月初實際上繳消費稅時:
消費稅額=22500-10000=12500(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12500
貸:銀行存款12500

⑧ 委託加工物資的費稅核算

委託加工物資是指由委託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託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物資。如果出現以下三種情況,不論受託方在財務上是否作銷售處理,都不得作為委託方的委託加工物資,而應當作為受託方銷售自產物資處理。
1.由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物資;
2.受託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託方,然後再接受加工的物資;
3.由受託方以委託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物資。
之所以對委託加工物資規定嚴格的限定條件,這是因為委託加工物資如果是應稅消費品,應由受託方代收代繳消費稅,且受託方只就其加工勞務繳納增值稅。如果委託方不能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而是受託方以上述三種形式提供原料,那就不稱其為委託加工,而是受託方在自製應稅消費品了。在這種情況下,就會出現受託方確定計稅價格偏低,造成代收代繳消費稅虛假現象,同時,受託方也 逃避了自製應稅消費品要繳納消費稅的責任,這是稅法所不允許的。因此,為了 明確納稅之責任,准確計算消費稅稅額,就必須掌握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計稅價格。
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計稅價格的確定
稅法規定,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除如果受託方是個體經營者,委託方須在收回加工應稅消費品後,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消費稅外,均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那麼消費稅如何計算,這就需要對消費稅的計稅依據———計稅價格予以確定。
首先,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是指受託方當月銷售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如果當月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高低不同,應按銷售數量加權平均計算。但銷售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和無銷售價格的不得列入。如果當月無銷售的,應按同類消費品上個月或最接近月份的銷售價格計算。
其次,無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其公
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其中:公式中的「材料成本」即委託方提供加工原材料的實際成本;「加工費」即受託方加工應稅消費品向委託方收取的全部費用(不包括增值稅,但包括受託方代墊部分輔助材料的金額)。
最後,在計稅依據的基礎上,就可以計算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應繳納消費稅=銷售額×適用的消費稅稅率
或=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的消費稅稅率
例如:某企業委託其他單位加工一批煙絲,發出原材料煙葉的實際成本為100,000元,支付加工費89,000元,煙絲加工完成收回驗收入庫。加工費和消費稅均以銀行存款支付。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30%,增值稅稅率為17%。假設①受託方當月銷售同類煙絲的銷售價格為250000元;②受託方當月無同類煙絲的銷售價格。則該企業應繳納的消費稅該如下計算:
按①計算:應納消費稅=250000×30%=75000元
按②計算;應納消費稅=(100000+89000)/(1-30%)×30%=81000元
消費稅已經確定,接下來就需要對其進行核算。
委託加工收回應稅消費品消費稅的核算
根據委託加工收回應稅消費品的用途不同,有以下兩種業務處理方式。首先,委託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直接銷售或視同銷售,委託方應將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物資的成本,應借記「委託加工物資」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接上例,假如收回的煙絲直接出售,按②的要求作相應業務處理:
借:委託加工物資 81000
貸:銀行存款 81000
其中:視同銷售是指將委託加工收回的物資用於非應稅項目、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無償贈送他人。
其次,委託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其已由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准予按照規定從連續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應納消費稅稅額中抵扣,已稅珠寶玉石(受託加工或翻新金銀首飾按規定由受託方繳納消費稅,應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除外,應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接上例,假如收回的煙絲用於連續生產卷煙,按②的要求作相應業務處理:則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81000
貸:銀行存款 81000
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企業單位或個人由於設備、技術、人力等方面的局限,或其他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委託其他單位代為加工物資。所以,在對「委託加工物資」進行核算時,特別是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必須准確計算消費稅並進行相應的業務處理,這樣才能給外界提供客觀、准確的會計信息,才能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決策需要,便於信息的使用者及時作出正確的決策,從而有利於企業沿著健康的方向迅速發展。

⑨ 委託加工物資的消費稅怎麼做賬

委託加工消費稅稅額=(材料費+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稅率

其中委託加工的運雜費不作為消費稅的計稅依據。

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委託方支付消費稅時

(1)若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則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2)若加工物資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的,則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9)委託加工物資以什麼計稅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 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於納稅人銷售時納稅。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於其他方面的,於移送使用時納稅。

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託方為個人外,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託方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准予按規定抵扣。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於報關進口時納稅。

熱點內容
線切割怎麼導圖 發布:2021-03-15 14:26:06 瀏覽:709
1台皮秒機器多少錢 發布:2021-03-15 14:25:49 瀏覽:623
焊接法蘭如何根據口徑配螺栓 發布:2021-03-15 14:24:39 瀏覽:883
印章雕刻機小型多少錢 發布:2021-03-15 14:22:33 瀏覽:395
切割機三五零木工貝片多少錢 發布:2021-03-15 14:22:30 瀏覽:432
加工盜磚片什麼櫸好 發布:2021-03-15 14:16:57 瀏覽:320
北洋機器局製造的銀元什麼樣 發布:2021-03-15 14:16:52 瀏覽:662
未來小七機器人怎麼更新 發布:2021-03-15 14:16:33 瀏覽:622
rexroth加工中心亂刀怎麼自動調整 發布:2021-03-15 14:15:05 瀏覽:450
機械鍵盤的鍵帽怎麼選 發布:2021-03-15 14:15:02 瀏覽: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