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食品加工小作坊
Ⅰ 新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加工小作坊監管是怎麼規定的
(一)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六)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飲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等;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售貨工具和設備;
(九)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Ⅱ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定義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其生產規模、生產條件、固定從業人數等達不到國家規定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許可要求的食品生產經營者。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包括餐飲服務類和非餐飲服務類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餐飲服務類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是指即時製作加工、銷售食品並向消費者提供消費場所及設施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2)如何界定食品加工小作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規定:
第三十六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
《浙江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許可證,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縣(市、區)質量監督部門提供下列資料,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四)生產場所合法使用證明;
(五)生產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間設備布局圖;
(六)產品名稱、配方和標簽;
(七)主要食品安全指標合格證明;
(八)從業人員有效健康證明;
(九)執行的國家食品安全標准或地方標准;
(十)原輔材料采購、生產工藝管理、產品質量檢驗、安全衛生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申請人有關保證所生產加工食品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承諾書。
Ⅲ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1.達到衛生要求,要有衛生許可證,人員要有健康證,無腸道及嚴重疾病。
2.排煙,版排污設施達到防疫站權要求。
3.作坊設備的安全,合格要求要符合生產要求。放蠅燈,紫外線殺蟲燈要配備。
4.器具要有消毒設施,如紅外線消毒櫃。
5.建立24小時內開機關機清洗流程和記錄,月度季度清潔計劃和記錄。
6.采購規章及防止采購和鑒別蔬菜肉類,不符合食用產品的處理匯報上級單位的制度。
Ⅳ 自己開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什麼條件
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於2018年12月29日修正,其中第三十六條規定:
1、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進行綜合治理,加強服務和統一規劃,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鼓勵和支持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或者在指定的臨時經營區域、時段經營。
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辦理的證件:
1、工商營業執照
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2、健康證
到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體檢並辦理健康證。
3、食品流通許可證
需帶上身份證及復印件、健康證、房屋產權證(或租房合同)等資料到所在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4、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證
到所在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
(4)如何界定食品加工小作坊擴展閱讀:
辦理食品小作坊許可證需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經營者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健康證原件及復印件;
4、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周邊環境圖、平面布局圖(圖紙需列印);
5、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
6、主要食品原輔料清單;
7、保證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8、執行的食品安全標准、地方標准或企業標准;
9、生活飲用水安全檢測報告;
10、所加工食品的檢驗合格報告或者食品主要安全指標合格證明。
Ⅳ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具備的條件:
1.達到衛生要求,要有衛生許可證,人員要版有健康證,無腸道及權嚴重疾病.
2.排煙,排污設施達到防疫站要求;
3.作坊設備的安全,合格要求要符合生產要求.放蠅燈,紫外線殺蟲燈要配備.
4.器具要有消毒設施,如紅外線消毒櫃;
5.建立24小時內開機關機清洗流程和記錄,月度季度清潔計劃和記錄.
6.采購規章及防止采購和鑒別蔬菜肉類不符合食用產品的處理匯報上級單位的制度;等
Ⅵ 小作坊可生產食品范圍是否是按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許可證下面的食品類別規定的。
是這樣的來,但應該這源么說:小作坊主根據自己的生產加工項目申請相應食品類別的許可或登記。
比如,你要做粉條,應申請澱粉製品,具體品種為粉條。
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立法交給了省、直轄市這一級,目前,全國各地多數省份出台了本省的食品加工作坊監管條例,制定了食品加工作坊加工規范和標准、設定門檻准入條件,極大提高食品加工作坊的加工條件和食品質量。但各地允許生產加工的品種和范圍略有不同。比如山東省禁止加工酒類食品,而江蘇省未禁止。
對老百姓來說,法無明文皆可為,只要知道所在地的禁止項目即可有選擇的生產相應食品,避免法律風險。
Ⅶ 食品生產小作坊的銷售范圍有多大
可以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或者在指定的臨時經營區域、時段經營。
小作坊不得生產加工乳製品、速凍食品、酒類(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頭、飲料、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果凍、食品添加劑等產品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生產加工的其他產品。
GB/T 23734-2009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定義是: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生產,有固定生產場所,從業人員較少,生產加工規模小,無預包裝或者簡易包裝,銷售范圍固定的食品生產加工(不含現做現賣)的單位或個人。
目前食品全國流通 廠家需要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即可生產也可以流通。 非廠家需要《食品流通許可證》才行。 雖然營業執照上寫了生產、銷售食品,但是若無以上對應證件都是不合法的。
(7)如何界定食品加工小作坊擴展閱讀:
農副食品加工業是指直接以農、林、牧、漁業產品為原料進行的穀物磨製、飼料加工、植物油和製糖加工、屠宰及肉類加工、水產品加工,以及蔬菜、水果和堅果等食品的加工活動,是廣義農產品加工業的一種類型。
「十一五」以來,我國農副食品加工業有了較快的發展,出現了可喜變化,已成為具有較強發展潛力的產業。
農副食品加工業的發展離不開加工設備,在下游需求的拉動下,我國農副食品加工專用設備製造行業也實現了快速發展。
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底,我國農副食品加工專用設備製造行業共有452家規模以上企業;2010年行業實現銷售收入305.06億元,同比增長40.37%;實現工業總產值305.51億元,同比增長33.77%;利潤總額為23.57億元,同比增長38.09%。
隨著中國食品工業生產快速增長,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品種檔次更加豐富,每年增速較高。隨著中國城鎮化率的不斷提高,人均食品購買能力及支出逐年提高,中國食品的需求量實現了快速增長。
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食品製造業銷售收入達到1.57萬億元,增長率達12.2%。2013年一季度,規模以上食品製造行業數量達到7314家,累計實現銷售收入4063.27億元,同比增長18.3%。
隨著人們食品安全意識的快速提高,人們對食品質量及營養性要求不斷提高,人們不僅對農產品質量要求越來越高,而且對無公害食品和綠色、有機食品的要求和市場需求也在不斷的擴大。
食品加工製造工業十二五規劃提出,到2015年,食品工業總產值達到12.7萬億元,增長101.1%,年均增長15%左右;利稅達到1.6萬億元,增長76.2%,年均增長12%。
到2015年,銷售收入百億元以上的食品工業企業達到50家以上,形成以大型骨幹企業為龍頭、中型企業為支撐、小(微)型企業為基礎的良性發展新格局。
未來食品行業零售額、餐飲收入將均保持10%以上的增長速度。由於城鄉、不同地區的居民在食品消費上有較大的差距,食品消費市場仍有巨大的市場增長空間。
另外,城鎮化過程中,隨著收入分配製度的改革和居民消費能力的提高,中等收入群體的消費升級將是帶動食品消費的重要力量,預計到2015年中國食品製造業銷售收入將超過2.5萬億元,年增速將保持在10%以上。
參考鏈接:網路--食品加工
Ⅷ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生產企業怎樣界定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國家標准通過審查 據不完全同統計,我國有幾十萬家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這些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普遍存在生產設備簡陋、生產環境衛生條件差、食品質量安全知識缺乏、質量衛生控制能力薄弱等突出問題,另外,目前我國現有的食品企業質量安全管理與控制技術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成本高和適用性不強,導致小作坊自身得不到必要的指導,政府有效監管小作坊也缺少必要的技術支撐。2006年至2008年,為了全面配合質檢總局幫扶和監管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促進其質量安全管理與控制水平提升,由我院食品與農業標准化研究所牽頭的標准起草組經過艱苦的實地調查、研討、徵求意見和試點省份實施驗證等工作,研製完成了該標准。 該標准緊密結合目前我國食品小作坊的現狀及特點,以及食品質量安全管理與控制的發展趨勢,首次提出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定義,以最低程度確保食品質量安全原則,對包括生產與加工場所、設施與設備、加工過程式控制制、人員、質量安全管理、包裝貯存與運輸和食品標識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該標准適用於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也適用於管理部門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質量安全監管。 目前,這些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尤其是在廣大農村仍是食品供應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保證其生產食品的質量安全,新發布的《食品安全法》規定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該標准將為幫扶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提高其質量安全管理與控制水平提供技術指導,對全面實施《食品安全法》、提升我國整體食品質量安全水平、發展農村經濟、構建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Ⅸ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具體管理辦法由什麼制定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國家標准通過審查
據不完全同統計,我國有幾十萬家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這些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普遍存在生產設備簡陋、生產環境衛生條件差、食品質量安全知識缺乏、質量衛生控制能力薄弱等突出問題,另外,目前我國現有的食品企業質量安全管理與控制技術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成本高和適用性不強,導致小作坊自身得不到必要的指導,政府有效監管小作坊也缺少必要的技術支撐。2006年至2008年,為了全面配合質檢總局幫扶和監管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促進其質量安全管理與控制水平提升,由我院食品與農業標准化研究所牽頭的標准起草組經過艱苦的實地調查、研討、徵求意見和試點省份實施驗證等工作,研製完成了該標准。
該標准緊密結合目前我國食品小作坊的現狀及特點,以及食品質量安全管理與控制的發展趨勢,首次提出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定義,以最低程度確保食品質量安全原則,對包括生產與加工場所、設施與設備、加工過程式控制制、人員、質量安全管理、包裝貯存與運輸和食品標識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該標准適用於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也適用於管理部門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質量安全監管。
目前,這些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尤其是在廣大農村仍是食品供應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保證其生產食品的質量安全,新發布的《食品安全法》規定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該標准將為幫扶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提高其質量安全管理與控制水平提供技術指導,對全面實施《食品安全法》、提升我國整體食品質量安全水平、發展農村經濟、構建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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