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半成品食品應該辦理什麼手續
1. 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辦理的證件:
1、工商營業執照: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2、健康證:到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體檢並辦理健康證。
3、食品流通許可證:需帶上身份證及復印件、健康證、房屋產權證(或租房合同)等資料到所在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4、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證:到所在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
辦理食品小作坊許可證需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經營者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健康證原件及復印件;
4、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周邊環境圖、平面布局圖(圖紙需列印);
5、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
6、主要食品原輔料清單;
7、保證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8、執行的食品安全標准、地方標准或企業標准;
9、生活飲用水安全檢測報告;
10、所加工食品的檢驗合格報告或者食品主要安全指標合格證明。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進行綜合治理,加強服務和統一規劃,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鼓勵和支持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或者在指定的臨時經營區域、時段經營。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2. 開辦食品加工廠都需要什麼手續
開辦食品加工廠需要《營業執照》和《食品生產許可證》。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
第三條 企業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不得從事食品生產活動。
第十八條 已經設立的企業申請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應當持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按照本章規定的有關條件和要求辦理許可申請手續。
許可機關按照本章規定的有關條件和要求,受理已經設立的企業從事食品生產的許可申請,並根據現場核查結果和檢驗報告決定是否准予許可以及確定食品生產許可的品種范圍,頒發食品生產許可證書。
(2)加工半成品食品應該辦理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中規定:
第六條 經營者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責的部門(以下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查處。
第七條 經營者未依法取得許可且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依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予以查處。
第八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及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密切協同配合,利用信息網路平台加強信息共享;發現不屬於本部門查處職責的無證無照經營,應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許可機關應當依法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書注銷手續:
(一)生產許可被依法撤回、撤銷,或者生產許可證書被依法吊銷的;
(二)企業申請注銷的或者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換證的;
(三)企業依法終止的;
(四)因不可抗力導致生產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生產許可證書的其他情形。
3. 做雞肉加工半成品需要什麼證件
開熟食加工店需要辦理如下手續:
1、產品或試產樣品全項目衛生檢驗報告和產回品質量標准(含答企業標准);
2、產品配方、生產工藝流程圖和說明,產品包裝材料、標簽、說明書樣稿。
3、企業衛生管理的組織和制度、質量保證體系劑質量控制的相關文件;
4、實驗室設置情況和可檢測項目;
5、食品的委託加工還需要提交委託加工合同和受委託加工企業衛生許可證,且受委託企業衛生許可證項目中應含有與委託加工產品相同工藝的產品;
4. 開一家半成品加工的餐飲店需要辦理哪些執照
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5. 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辦什麼手續
你好,需要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也稱QS認證。下面引用網路的內容回答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若回答滿意請採納,謝謝!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食品安全法》,並於同日發布生效,在《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了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申請和辦理程序以及法律依據「縣級以上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決定準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決定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
具體到食品生產許可證,就是申請人必須是企業性質,個體工商戶不允許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必須向質監部門遞交許可申請書;質監部門要到企業進行現場審查。
沒有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得生產食品,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銷售無證食品。《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詳情請參閱http://ke..com/link?url=nMtuu8Tv2iB_-NAxe8qTmcYiIuquLZ49P
希望我的答案對你有幫助,請給予採納,謝謝。
6. 生產食品都需要什麼手續!
1、食品生產許可證;
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需提供以下資料
(1)、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在辦證窗口領取並填寫;
(2)、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業主或負責人資格證明;
(3)、生產經營場地平面圖;
(4)、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合格證明;
(5)、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預防性衛生審核材料;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或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營業執照;
3、如果涉及污染排放還需到環保部門申辦環保許可證;
4、從業人員健康證;
5、衛生許可證;
6、稅務登記證。
拓展資料:
如果你是規模很小的那種家庭式的小作坊類型的,比如在自己家裡煮燒肉或者做糕點等等,應該到當地工商部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所生產的食品可以進行批發和零售,當然你只能是進行散裝銷售。不可以進入大型商場或超市進行銷售,也不可以像其他定型包裝食品那樣進行包裝,因為你不符合這方面的條件。
如果你想要和其他定型包裝食品那樣進行包裝銷售,想要有自己的品牌,那麼你必須是規模化的食品廠,到質監部門辦理QS,有廠房,有檢驗室,有檢驗人員,有HACCP關鍵控制點等相關規章制度,並且要取得所生產食品的檢測合格報告後才可以進行定型包裝,再進行批發銷售,或進商場銷售。
7. 加工半成品熟食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加工水餃半成品需要什麼證件
8. 食品半成品加工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你好,請問家庭作坊加工新鮮的淡水魚,曬干,腌制,冷凍,油炸,做批發零售生意,需要辦什麼證件?
9. 關於食品加工生產需要辦理什麼許可證
1 受理部門
自治區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
2 部門職責
負責全區食品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
3 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4 條件
(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已取得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和企業代碼證書(不需辦理代碼證書的除外);
(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環境條件;
(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備與保證產品質量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貯存等廠房或者場所。以輻射加工技術等特殊工藝設備生產食品的,還應當符 合計量等有關法規、規章規定的條件;
(四)食品加工工藝流程應當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應當嚴格、規范,防止生物性、化學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與熟食品,原料與半成品、成品,陳舊食品與新鮮食品等的交叉感染;
(五)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六)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按照有效的產品標准組織生產。食品質量安全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相應的強制性標准要求,無強制性標准規定的,應當符合企業明示採用的標准要求;
(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應當了解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食品企業必須具有與食品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和質量工作人員。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八)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質量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企業應當具備產品出廠檢驗能力,檢驗、檢測儀器必須經計量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九)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在生產的全過程建立標准體系,實行標准化管理,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實施從原材料采購、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後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建立崗位質量責任制,加強質量考核,嚴格實施質量否決權;
(十)用於食品包裝的材料必須清潔,對食品無污染。食品的包裝和標簽必須符合相應的規定和要求。裸裝食品在其出廠的大包裝上能夠標注使用標簽的,應當予以標注;
(十一)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必須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
(十二)符合各類食品《審查細則》的具體要求。
5 辦理應提交的材料
申請人向所在地省、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核發食品生產許可證,按照下列目錄提交申請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文本一式三份)
2、工商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一式三份)
3、食品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一式三份)
4、企業代碼證(不需辦理代碼證書的企業除外。復印件,一式三份)
5、企業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三份)
6、企業生產場所布局圖(一式三份)
7、企業生產工藝流程圖(一式三份)
8、企業質量管理文件(一份)
9、企業標准文本(執行企業標準的企業)(一式一份)
10、HACCP體系認證證書、出口食品衛生注冊(登記)證(已獲得的企業提供。復印件,一式三份)
11、審查細則要求提供的或行業的特殊性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復印件,一式三份)
6登記程序
1、企業申請
企業向所在地省、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申請出提交申請材料。
2、申請受理
受理部門審查企業申請材料,在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出具書面通知書。
3、企業生產條件現場審查
受理部門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20日內組織完成企業生產條件現場審查。
4、產品抽樣檢驗
對現場審查合格企業,由審查組現場抽取樣品,送指定檢驗機構進行產品檢驗。
5、材料匯總上報
屬於國家發證產品范圍的,由省級質監督部門向國家質檢部門上報現場審查和發證檢驗合格企業申請材料。屬於省級發證產品范圍的,由省局匯總現場審查和發證檢驗合格企業申請材料。
6、決定
質檢部門在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準予核發決定
7、證書頒發
在准予許可決定後10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食品生產許可證證書。
7 辦事時限和辦事結果
(一)受理期限
自企業提出申請後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申請材料存在問題需改正或補充的,當場或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在20日內未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
(二)審查與決定期限:受理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之日起,國家質檢總局或者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在 60日內做出准予許可或者不予許可決定。產品檢驗所需時間(包括樣品送達、檢驗機構檢驗、異議處理的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三)頒發證書期限
在國家質檢總局作出准予許可決定後的10日內,將食品生產許可證證書頒發、送達申請人。
(四)變更時限
1、獲證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應當在名稱變更後20日內向原申請受理部門提出食品生產許可證更名申請(國家級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名稱變更的,向省局提出,省級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名稱變更的,向市、州局提出)。受理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完成變更審查和材料上報,由原發證部門在10日內核批。
2、企業的生產地址、生產條件、檢驗手段、技術或者工藝發生變化的,企業應當在變化後20日內提出申請。省級或者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按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通則和審查細則的規定重新組織現場核查和產品檢驗,其變更按照申請食品生產許可程序和時限辦理。
(五)延續時限
被許可人需要延續食品生產許可有效期的,應在有效期滿6個月前提出。受理、審查、決定期限按照企業申請食品生產許可程序辦理。
(註:以上期限所稱日為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
8 收費標准及依據
(一)根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企業申請生產許可證應繳納費用。
(二)根據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價費字127號《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收費管理暫行規定》,生產許可證收費包括審查費(含證書費、差旅費和資料費)、產品檢驗費和公告費。
(三)審查費:根據財政部、國家計委財綜[2002]19號文《財政部、國家計委關於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費等收費項目歸屬部門等問題的通知》,生產許可證審查費為每個企業2200元,同一次審查時每增加一個申證單元加收審查費440元。審查費由企業在申請時向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交付。
(四)公告費:每個企業400元。公告費由獲證企業向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交付。
(五)產品檢驗費:由企業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向檢驗機構交付。
(六)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費和公告費上繳中央國庫,實行預算管理。
9 受理地點及時間
受理地點: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監處(拉薩市民族北路7號)。時間:每個工作日。聯系電話:6825109
各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亦可受理。
10 投訴監督
當事人對受理部門及行政人員的違法行政行為或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可向自治區質監局投訴、舉報。投訴電話:6817666-6402,6444
11 相關問題解答
1 問: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久?有效期滿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答: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企業繼續生產的,應當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向原受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換證申請。
2 問:對相關違法行為的處罰是怎樣的?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中對相關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如下:
第四十五條 企業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而擅自生產列入目錄產品的,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處違法生產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者工藝發生變化,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重新審查手續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限期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名稱發生變化,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變更手續的,責令限期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四十七條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在產品、包裝或者說明書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30%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生產許可證。
第四十八條 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列入目錄產品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出租、出借或者轉讓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生產許可證。違法接受並使用他人提供的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 偽造、變造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 企業用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第五十三條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定期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提交報告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四條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經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或者省級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到期復查仍不合格的,吊銷生產許可證。
第五十五條 企業被吊銷生產許可證的,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同一列入目錄產品的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