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有什麼科目
㈠ 工傷保險賠償應記入哪個科目
收到賠款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賠款人身傷害保險,當初福利及一些社保金因為可能會先掛在成本及費用中,到月底一並轉入應付職工薪酬,當初做的時候就是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或生產成本
貸:銀行存款然後月底轉入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或生產成本
工傷賠償標准,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准。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准。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㈡ 職工為工人上的工傷保險應計入哪個科目
計入「管理費用」。
直接交納的情況下:
借:管理費用-保險費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㈢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工傷保險費。是正確的嗎
答: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工傷保險費,這句話是錯誤的。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的結果。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
2.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用人單位分立、合並、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用人單位已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拓展閱讀:
勞動保護制度規定的職工勞動保護權利如下:
1.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准,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建設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建立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要求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要依法對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勞動者職業病狀況,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
4.實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5.勞動保護制度是指以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為宗旨,以勞動安全衛生規則為內容的規范。
㈣ 工傷保險賠償應記入哪個科目
工傷買了保險,理賠退費的會計分錄:
(1)單位墊付費用時
借:其他應收款--社保
貸:現金
(2)收回理賠費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
(3)如果不退費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
支付醫療費給醫院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職工醫葯費
貸:現金
結轉時,
借:管理費用——福利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職工醫葯費
㈤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什麼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的版結果。用權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職工得到及時救治。用人單位分立、合並、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
用人單位已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5)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有什麼科目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職工與企業或僱主之間必須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企業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建立了實際的事實勞動關系。
職工必須有受到人身損害事實。
職工的損害必須在其履行工作職責的過程中發生,即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發生的事故。
㈥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什麼繳納工傷保險費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內條用人單位容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6)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有什麼科目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
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准,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第四十六條 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履行下列職責:
(一)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徵收工傷保險費;
(二)核查用人單位的工資總額和職工人數,辦理工傷保險登記,並負責保存用人單位繳費和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情況的記錄;
(三)進行工傷保險的調查、統計。
㈦ 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計什麼科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記賬請按現行會計准則處理。
一般企業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計「管理費用---社保費」科目。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如果走預提的話,則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貸:其它應付款——應繳工傷保險費 ×××
在單位向社保機關繳納時:借: 其它應付款——社保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
㈧ 哪些單位和職工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㈨ 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計什麼科目
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計「管理費用---社保費」科目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
現在的五險裡面就包含工傷保險,無需另外繳納工傷保險。
如果走預提的話,則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
貸:其它應付款——應繳工傷保險費 ×××
在單位向社保機關繳納時:
借: 其它應付款——社保費 ×××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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