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加工出口產品
Ⅰ 食品的簡單加工是指哪些加工 進出口商品歸類依據是什麼 品目9704和品目4907主要區別是什麼
在編碼書上第四頁。有個什麼冷凍、熏制、鹽腌、鹽漬什麼的
那一條子目注釋
Ⅱ 什麼是「加工貿易方式出口」和「一般貿易方式出口」
1,一般貿易是國際貿易中的一種交易方式,是指中國境內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單邊回進口和出口的貿易。
2,加工貿答易是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料,輔助材料等從境外進口,在境內加工裝配後,成品運往境外的貿易。通常有兩種形式。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同時又有保稅加工和非保稅加工
比如說,我是生產性企業,生產電腦,所有原材料,配件都是自己采購,或者生產的,然後我出口給國外,這就是一般貿易出口。但是加工貿易是,我從國外進口原材料,零配件,組裝,加工後全部復運出口。保稅的話,對國外提供的來料進料不征稅,但是也有可能組裝件中有不是國外來料或者進料,是由你們企業自己提供的這部分,需要征稅。如果部分不復運出口轉內銷的話,需要對進口部分全額征稅。
Ⅲ 來料加工出口要什麼手續,有什麼要求
來料加工的手續一定要掌握好時間的界限,在原材料進口通關以前首先要到原外經貿委(現在統一合並為商務局)辦理開展加工貿易的申請,辦理加工能力證明。《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及生產能力證明》有效期為一年。
然後是在電子商務加工貿易的網上申報系統作合同審批。
一、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材料辦理加工貿易的批准證:
(一)、經營企業出具的書面申請報告及加蓋經營企業的《加工貿易批准證申請表》。
(二)、經營企業進出口經營權批准文件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加工企業注冊地縣級以上外經貿主管部門出具的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正本),加工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經營企業對外簽定的進出口合同(正本)。
(五)、經營企業與加工企業簽定的加工協議(合同)正本。
(六)、審批機關認為需要出具的其它證明文件和材料。
二、填寫加工貿易手冊
三、手冊在海關備案
有關經營單位應在對外簽訂的來料加工合同自批准之日起1個月內持下列有關單證向有關單位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1. 加工單位或外貿(工貿)公司的營業執照。
2. 稅務機關簽發的稅務登記證。
3. 審批部門的批准文件或合同備案證明書。
4. 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立項的項目,還應提供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的文件。
5. 對外簽訂的合同副本。
6. 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單證,如保函或保證金等。
以下是進口料件通關以後的操作
四、來料加工進出口貨物辦理報關手續
(一) 來料加工項下貨物進、出口時應向海關提交下列單證:
1.填有進、出口貨物數量、價值、規格等項目等項目並帶有經海關認可的報關單位簽章的「來料加工進出口貨物專用報關單」1式3份。
2.《來料加工進出口貨物登記手冊》。
3.進出口貨物的運單、發票、裝箱單及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單證。
4.出口外匯核銷單。
海關對上述單證進行審核,
(二)接受查驗。
根據《海關法》規定,海關查驗貨物時,報關員應到場並負責搬移貨物、拆和重封貨物包裝。
(三)辦理繳納稅費手續。
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進口稅;①加工裝配合同項下進口用於加工成品復出口的料件;②加工裝配合同項下進口,直接用於企業加工生產出口產品,而在生產過程中消耗掉的燃料油,以及加工企業生產自用發電油;③進口合理數量的用於安裝、加固機器設備的材料;④為加強工業生產管理,由外商提供進口的微型計算機、閉路電視監視系統、電話機等管理設備。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章徵收進口稅費;①為加工生產進口的辦公用品;②超出海關規定免徵進口稅范圍的加工貿易貨物;③加工裝配合同項下進口料件、設備等按規定繳交海關監管手續費。
(四)按受放行。
企業妥申報、按受查驗和繳納稅費手續,並領取了海關簽章的報關單核銷聯後,可將貨物運離海關監管現場。
五、到有關退稅分局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
單證要求為:
⑴來料加工登記
a、海關來料加工登記手冊
b、外經貿委加工貿易批准證
c、進口料件報關單
d、來料加工合同
e、《來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一式四聯
出口企業必須先到有關退稅分局領取來料加工免稅證明,再按照實際進出口數據正式填寫,蓋企業公章後,帶前述a-d四份單證一起交由退稅分局辦理。
以上單證必須是正本。應注意的是:在辦理來料加工登記之前,貨物必須先到海關辦理出口報關,由海關在登記手冊上登記出口數量並蓋有驗訖章。
⑵來料加工核銷(退稅局的核銷)
企業在貨物出口後,在規定期限內,即必須在海關手冊到期三個月之內向退稅分局辦理來料加工免稅核銷手續,單證要求為(以下均為復印件):
a、進出口報關單
b、外經貿委加工貿易批准證
c、來料加工合同
d、海關來料加工手冊
e、外銷發票
f、結匯水單
g、海關手冊結案單或保證金台帳聯系單(結案聯)
h、《來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單第二、第三聯(正本)
如果出口企業辦理逾期核銷手續或來料加工進口料件轉內銷手續,除攜帶上述單證外,還須攜帶《來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第一聯(正本)。
六、來料加工海關核銷手續
按照我國《海關關於對外加工裝配業務的管理規定》第 6條:加工裝配合同必須在合同到期或最後一批加工成品出口後的一個月內,憑當地稅務部門在海關「登記手冊」內簽章的核銷表,連同有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以及有關單證向主管海關辦理核銷手續。核銷時應遞交下列單證:
(1)「對外加工裝配進出口貨物登記手冊」。
(2)經海關簽章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3)對外加工裝配補償貿易合同核銷申請(結案表)。
(4)對損耗率較高的產品,應提供詳細的加工生產用料清單和加工工藝說明。
(5)海關需要的其他有關材料。
Ⅳ 什麼是加工貿易
什麼是加工貿易
加工貿易,主要指對外加工裝配貿易、中小型補償貿易和進料加工貿易。而通常所說的「三來一補」,指來料加工,來件裝配、來樣加工和中小型補償貿易,其中來樣加工不在加工貿易的范圍內。
1.進料加工。又叫以進養出,指用外匯購入國外的原材料、輔料,利用本國的技術、設備和勞力,加工成成品後,銷往國外市場。這類業務中,經營的企業以買主的身份與國外簽訂購買原材料的合同,又以賣主的身份簽訂成品的出口合同。兩個合同體現為兩筆交易,它們都是以所有權轉移為特徵的貨物買賣。進料加工貿易要注意所加工的成品在國際市場上要有銷路。否則,進口原料外匯很難平衡,從這一點看進料加工要承擔價格風險和成品的銷售風險。
2.來料加工。它通常是指加工一方由國外另一方提供原料、輔料和包裝材料,按照雙方商定的質量、規格、款式加工為成品,交給對方,自已收取加工費。有的是全部由對方來料,有的是一部分由對方來料,一部分由加工方採用本國原料的輔料。此外,有時對方只提出式樣、規格等要求,而由加工方使用當地的原、輔料進行加工生產。這種做法常被稱為「來樣加工」。
3.裝配業務。指由一方提供裝配所需設備、技術和有關元件、零件,由另一方裝配為成品後交貨。來料加工和來料裝配業務包括兩個貿易進程,一是進口原料,二是產品出口。但這兩個過程是同一筆貿易的兩個方面,而不是兩筆交易。原材料的提供者和產品的接受者是同一家企業,交易雙方不存在買賣關系,而是委託加工關系,加工一方賺取的是勞務費,因而這類貿易屬於勞務貿易范疇。它的好處是:加工一方可以發揮本國勞動力資源豐裕的優勢,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可以補充國內原料不足,充分發揮本國的生產潛力;可以通過引進國外的先進生產工藝,借鑒國外的先進管理經驗,提高本國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提高本國產品在國際市場的適銷能力和競爭能力。當然,來料加工與裝配業務只是一種初級階段的勞務貿易,加工方只能賺取加工費,產品從原料轉化為成品過程中的附加價值,基本被對方佔有。由於這種貿易方式比進料加工風險小,目前在我國開展得比較廣泛,獲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
4.協作生產。它是指一方提供部分配件或主要部件,而由另一方利用本國生產的其他配件組裝成一件產品出口。商標可由雙方協商確定,既可用加工方的,也可用對方的。所供配件的價款可在貨款中扣除。協作生產的產品一般規定由對方銷售全部或一部分,也可規定由第三方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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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進口加工工業,出口加工工業,有什麼區別
進口加工工業進口原料加工,出口加工工業出口工業製成品
Ⅵ 加工貿易進出口中進口是指什麼出口是指什麼
加工貿易的主要類型是來料加工,進料加工和貼牌或定牌加工。其中來料、進料和由委內托方提供的標牌的容進口報關金額就是加工貿易進出口中的進口;而加工後的成品或半成品的出口就是加工貿易進出口中的出口。
加工貿易的出口額一般是指加工貿易項下經過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出口時的報關金額。
沒有加工貿易進口設備,出料加工貿易——如果是加工貿易的加工方為了加工委託方委託加工的產品而進口設備,這個屬於一般貿易,即進口設備,本身不屬於加工貿易的范疇,如果是為了完成加工過程中的某個工序而臨時由委託方提供的設備,或臨時租賃進口設備,加工完畢後設備原路退回的,也不屬於加工貿易范疇。
出料加工?指的是什麼?如果你們是委託方,即你們向國外的加工方提供原料並回收產品,那麼這個本身就是加工貿易,只不過此時你們是委託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