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機械車位合同如何簽
1. 買車位簽合同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么 害怕被坑
一、 注意公積金貸款是不能用於購買車位
購買車位、車庫的時候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銀行有關工作人員解釋,按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和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應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現行法律法規條件下,公積金貸款不能用於購買除自住房以外的東西,當然就不能用於購買車庫。
二、 注意產權證是否能夠辦理
產權證能否辦理不僅關乎著能否證明這套房產是否屬於你,還可以拿來衡量車位、車庫可否銷售。如果你購買的車位、車庫不能辦理產權證,那就說明該車位或車庫是不能銷售的,這樣的話,如果你有想要銷售你所購買的車位的想法就不能實現了,尤其對於已經買房但是沒有買車的人來說,車位不能銷售,購買車位的錢就打了水漂。
三、 注意租賃車位、車庫的最長有效期只有20年
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所以,如果你在購買房子的時候,要是遇見商家說車位的銷售使用權超過了20年,並且不向你聲明20年後不受法律保護的,都是欺詐行為,你可以請求雙倍賠償。
四、 注意已計入公攤面積或人防的車位和車庫不能買賣
根據現行的小區規劃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也就是說如果地下車位面積已作為公攤面積被小區業主分攤了,那麼開發商就無權出售。同時,有的地下車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國家強制配套,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也無權出售。
五、 注意將車位買賣寫進合同
如果購房者在簽訂購房預售合同的時候,車位和房屋是一並購進的,購房者和開發商就要將車位的范圍、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在預售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圖。如果購房者是先買房再買車位的,則可與開發商另行簽訂合同,就上述詳細事項都應有具體說明,並將合同另行備案,這樣才能更加充分保障購房者的權益。
2. 關於小區地下停車位不按合同交付事宜相關法律咨詢
很明顯的陰陽合同嘛,這個問題我跟你叨嘮叨嘮,反正我也沒事
一般因為"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因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而不發生效力,而"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為有效合同,"陰合同"只要內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然而,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不僅偽裝的"陽合同"無效,被偽裝的"陰合同"也因內容違法而無效。因此,對"陰陽合同"要慎之又慎。實踐中,鑒於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國稅收管理規定,有關部門查實後,如果屬於一般偷稅行為,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如果偷稅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
你說的事情就是陰陽合同,陽合同是你花15萬買了一個車位,陰合同是你只花了5000元,其他的是房子的價錢。
第一,你的起訴要求是可以的,因為開發商未能執行合同的約定,屬於違約,你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但是,但是,開發商只需要賠償你5000元,因為你們雙方都是知道車位你只花了5000,想索要15萬元賠償是不可能的,因為你們之間的書面合同並不屬實,對於合同約定與實際執行之間不一致,按照實際執行。而實際是你花5000元購買了一個機械車位
第二,你起訴,前期,開發商肯定想息事寧人,會給你大事化小,但是如果鬧到法院,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您會敗訴,甚至還有很嚴重的法律後果,比如,補交稅款,賠償開發商名譽損失等等。
第三,對方不執行合同,原因是要安裝管道,安裝管道是為了公共利益,退一步來說,你也是得不到支持的,很簡單的道理,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公共利益,你的要求也不會得到支持
最好的辦法,是要開發商給你合理的補償後換一個車位。不是我說,這個開發商還是比較有良心的
至於讓你起訴維權的,純屬看熱鬧不嫌事大,蹭經驗的
3. 車位,地下雙層機械車位,地下劃線車位,能不能買賣
總體上來說,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辦出產權證的,另一種是不能辦出產權證的。所以在大家購買車位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簽署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
常見的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也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只要列入了公攤,從法律上來說就屬於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因為是全體業主共有。因此該類車位不可以購買產權但可以租賃。另一種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不同於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那人防車位可不可以進行租賃呢?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對人防車位的租賃主要有兩種觀點:
觀點一、部分法院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出售和轉讓人防工程的產權和使用權,轉讓人防工程車位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買受人利益,即使雙方簽訂了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
觀點二、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交由開發商開發管理的,開發商可以通過租賃人防車位獲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因此,如要租賃人防車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門的許可。而且,租賃人防車位存在著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該車位被政府部門無償徵用的可能性。
最後,大家在約定租賃期限還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4. 小區地下車位轉讓(我是買方)應注意什麼協議怎麼簽
一、小區車位轉讓協議需要明確哪些內容?
一般來說,在小區車位轉讓協議中,如下的內容是需要明確的,具體包括:
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2.標的。
3.價款。
4.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5.交付方式。
6.違約責任。
7.解決爭議的方式。
8.合同生效條款。
二、車位轉讓要注意哪些問題?
車位轉讓也是一種交易行為,涉及到比較重要的產權交易,因此,也是有一些注意事項希望大家可以明白的。
1.車位是否有產權?首先要明確車位是否開發商所有
車位首先要看是不是屬於開發商所有,即開發商是否有車位的所有權。《物權法》規定:小區裡面的公共配套設施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如果車位是公共設施,開發商就不對其享有所有權,更不能將車位進行市場交易。
2.哪些車位可以賣?已作為公攤面積的車位不可賣
據了解,車位主要分為地下車位和地上車位兩種。如果地下車位的面積已作為公攤面積被小區業主分攤了,那麼開發商是無權出售的。
3.車位什麼時候可以賣?預售車位必須取得預售許可證
預售的車位必須取得預售許可證。小區已經取得「大產證」的車位可對外銷售,而且目前多數車位出售都屬於這種情形。
小區車位轉讓協議是我們在進行小區車位交易時必須涉及到的一個協議,大家在交易之前也需要對其中包含的知識進行大致的了解,確保在交易中不被侵權。
5. 小區人防裡面有機械車位和普通車位,人防裡面的機械和普通車位可以買賣嗎
總體上來說,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辦出產權證的,另一種是不能辦出產權證的。所以在大家購買車位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簽署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
常見的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也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只要列入了公攤,從法律上來說就屬於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因為是全體業主共有。因此該類車位不可以購買產權但可以租賃。另一種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不同於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那人防車位可不可以進行租賃呢?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對人防車位的租賃主要有兩種觀點:
觀點一、部分法院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出售和轉讓人防工程的產權和使用權,轉讓人防工程車位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買受人利益,即使雙方簽訂了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
觀點二、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交由開發商開發管理的,開發商可以通過租賃人防車位獲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因此,如要租賃人防車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門的許可。而且,租賃人防車位存在著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該車位被政府部門無償徵用的可能性。
最後,大家在約定租賃期限還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6. 轉讓車位合同怎麼寫
個人車位轉讓協議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見證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築空間,並不屬於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築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並轉移。上述獨立建築空間並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負層號,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種: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剩餘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全部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並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向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稅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方:乙方:見證方:
電話:電話:
年月日
7. 機械車位無產權,已支付3萬定金,簽署使用權轉讓協議。想退定金
按雙方合同約定處理。
確定沒產權是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的。
要求確認合同無效,返還定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