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折舊機械設備有哪些
Ⅰ 最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專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屬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是屬於國家法律一級的規范,其規定只要該法律部廢止,就一直按照這個執行,現在還沒有廢止,所以2011年繼續按這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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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逐漸損耗而轉移到商品或費用中去的那部分價值,也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於使用固定資產而在其使用年限內分攤的固定資產耗費。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范圍是計提折舊的前提。
在所考察的時期中,資本所消耗掉的價值的貨幣估計值。在國民收入賬戶中也稱為資本消耗補償。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
Ⅱ 固定資產折舊中機器設備與工具如何界定
機器、機械及其他生產設備等,具有使用年限較長等特性,折舊年限也應相對較長專。所以此類固定資產的最低折屬舊年限為10年,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包括各種機器、機械、機組、生產線及其配套設備,各種動力、輸送、傳導設備等。
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此類固定資產,是除機械、機器和其他生產設備之外,但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即不是直接的生產工具,而是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起到輔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傢具等,它們的使用壽命相對較短,其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
Ⅲ 固定資產八大類包括哪些內容
固定資產八大類包括的內容是:
1、房屋和建築物,是指產權屬於本企業的所有房屋和建築物。
2、一般辦公設備,指企業常用的辦公與事務方面的設備。
3、專用設備,是指屬於企業所有專門用於某項工作的設備。
4、文物和陳列品,是指博物館、展覽館等文化事業單位的各種文物和陳列品。
5、圖書,是指專業圖書館、文化館的圖書和單位的業務書籍。
6、運輸設備,是指後勤部門使用的各種交通運輸工具。
7、機械設備,主要是企業後勤部門用於自身維修的機床、動力機、工具等和備用的發電機等,以及計儀器、檢測儀器和醫院的醫療器械設備。
8、其他固定資產,是指以上各類未包括的固定資產。主管部門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劃分,也可將以上各類適當劃細,增加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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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八大類的核算:
1、購進
審核付款——督促報賬——審核發票和固定資產調撥單——查詢已付款情況——編制憑證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預付賬款——傳主管崗核
註:
(1)款項付出應嚴格遵守《資金付出管理辦法》。
(2) 根據合同及付款情況及時督促相關部門辦理報賬手續。
(3) 購進固定後須憑發票、驗收單辦理固定資產調撥手續,具體為生產用固定資產由生產部負責,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由行政事務部負責。
(4)固定資產入賬時,記賬憑證摘要欄須註明固定資產名稱、型號及使用部門。
(5)固定資產在各車間、部門之間調撥應進行賬務處理,以便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准確提取折舊。
2、提取折舊
根據固定資產明細賬查詢上月新增或減少固定資產——對應固定資產原值及公司使用的折舊政策計算增減變動的累計折舊——編制折舊計算表——編制記賬憑證
借:管理費用/製造費用/營業費用——累計折舊
貸:累計折舊——相關明細科目——傳主管崗復核
註:
(1)年初根據固定資產明細表計算各部門、各類資產每月應提折舊金額,每月根據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及時調整,編制折舊計算表。
(2)固定資產折舊採取按個別資產進行計算,分部門、分類別匯總提取。
(3)月度提取累計折舊金額發生變動時應將提取折舊的依據應傳遞一份給各車間核算員,由車間核算員對應固定資產清單核實固定資產的存在及折舊提取的准確性。
(4)年末根據固定資產明細表計算全年折舊,沖回由於凈值低於全年應提折舊的個別資產多提折舊,並確定下一年度提取折舊的基數。
3、固定資產清理
(1)盤點
年中、年末組織行政事務部、生產部相關人員進行固定資產盤點——整理固定資產明細表——出具盤點報告
註:針對盤點過程中出現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情況應及時上報,督促相關部門進行處置。
盤盈借:固定資產
盤虧借:營業外支出
貸:累計折舊累計折舊
營業外收入貸:固定資產
(2)清理報廢
定期組織行政事務部及生產部對固定資產進行核查——督促處置已報廢及長期閑置的固定資產——核實報廢或長期閑置的固定資產原值、已使用年限及折舊提取情況——審核固定資產清理轉出報告——編制記賬憑證
注銷固定資產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已提折舊)
貸:固定資產(原值)
收到清理收入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支出清理費用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現金/銀行存款
結轉凈損益借:固定資產清理(賬面余額)
貸:營業外收入
或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賬面余額)——傳主管崗復核
(二)在建工程
1、GMP部門日常費用
審核原始憑證完整、合法、金額正確——審核並更正原始憑證按規范粘貼和折疊——審核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審核部門費用支出進度(如超計劃額度,可拒絕報銷)——編制記賬憑證
借:更改工程——GMP—相關明細
貸: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涉及現金的憑證傳出納崗,不涉及現金的憑證傳主管崗復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固定資產
Ⅳ 機械設備年折舊是多少
固定資產的折舊表復:
一、 固定資制產的殘值率是5%
1、 內資企業5%
2、 外資企業10%
二、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 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 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 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 電子設備,為3年。
殘值率: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當估計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價中減除,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由於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Ⅳ 機械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有哪三種
(一)
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稱直線法,是指按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平均計算專折舊的一種方法。按照這屬種方法計算提取的折舊額,計算的提取的折舊額,在各個使用年份或月份都是相等的,折舊的積累額呈直線上升趨勢。
計算公式如下:
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殘值收入-預計清理費用)]/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
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年折舊額/12
(二)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按照固定資產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工作量法也是直線法的一種。其基本計算公式為:
每一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凈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的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舊額
(三)
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按雙倍直線折舊率來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它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賬面余額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來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其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Ⅵ 固定資產折舊中的電子設備包括什麼
主要指電腦、列印機、復印機之類的電子類辦公用品
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生產企業主要指車間里的設備、保管箱之類;商業企業則是辦公桌、保險箱等
Ⅶ 機械設備的折舊怎樣計算
固定資產:會計上可以根據企業的需要來定,沒有太過硬性的規定 稅法上有明確回規定,但是,如果在會計處理答時候不按稅法規定處理,那在申報企業所得稅的時候需要進行納稅調整,比較麻煩,而且比較費時間,所以一般參照稅法規定來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殘值率一般取值為5%。
月折舊額=(原始價值-殘值)/使用年限/12.
月折舊率=月折舊額/原始價值
Ⅷ 企業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有哪些
下列固定資產應當提取折舊:
(1)房屋、建築物;
(2)在用的機專器設備、運輸車輛、器屬具、工具;
(3)季節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機器設備;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5)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6)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當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
在確定計提折舊的范圍時,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1.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不計提折舊。
2.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後,不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所謂提足折舊,是指已經提足該項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
3.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並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後,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