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機械一般折舊多少年
1. 施工設備的折舊年限有啥詳細規定
《企業會計准則——固定資產》第19條.企業在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時,主要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1)該資產的預計生產能力或實物產量;
(2)該資產的有形損耗,如設備使用中發生磨損、房屋建築物受到自然侵蝕等;
(3)該資產的無形損耗,如因新技術的出現而使現有的資產技術水平相對陳舊、市場需求變化使產品過時等;
(4)有關資產使用的法律或者類似的限制。
《工業企業財務制度》規定,工業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
一、通用設備部分 折舊年限
1.機械設備 10━14年
2.動力設備 11━18年
3.傳導設備 15━28年
4.動輸設備 8━14年
5.自動化控制及儀器儀表
自動化、半自動化控制設備8━12年
電子計算機 4━10年
通用測試儀器設備 7━12年
6. 工業窯爐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產用具 9━14年
8.非生產用設備及器具
設備工具 18━22年
電視機、復印機、文字處理器 5━8年
二、專用設備部分 折舊年限
9.冶金工業專用設備 9━15年
10.電力工業專用設備
發電及供熱設備 12━20年
輸電線路 30━35年
配電線路 14━16年
變電配電設備 18━22年
核能發電設備 20━25年
11.機械工業專用設備 8━12年
12.石油工業專用設備 8━14年
13.化工、醫葯工業專用設備 7━14年
14.電子儀表電訊工業專用設備 5━10年
15.建材工業專用設備 6━12年
16.紡織、輕工專用設備 8━14年
17.礦山、煤炭及森工專用設備 7━15年
18.造船工業專用設備 15━22年
19.核工業專用設備 20━25年
20.公用事業企業專用設備
自來水 15━25年
燃氣 16━25年
三、房屋、建築物部分 折舊年限
21.房屋
生產用房 30━40年
受腐蝕生產用房 20━25年
受強腐蝕生產用房 10━15年
非生產用房 35━45年
簡易房 8━10年
22.建築物
水電站大壩 45━55年
其他建築物 15━25年
商業流通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
一、通用設備分類 折舊年限
1.機械設備 10━14年
2.動力設備 11━18年
3.傳導設備 15━28年
4.動輸設備 8━14年
5.自動化、半自動化控制設備 8━12年
電子計算機 4━10年
空調器、空氣壓縮機、電氣設備 10━15年
通用測試儀器設備 7━12年
傳真機、電傳機、移動無線電話5━10年
電視機、復印機、文字處理等5━8年
音響、錄(攝)像機 10━15年
二、專用設備分類 折舊年限
1.營業櫃台、貨架 3━6年
2.加工設備 10━15年
3.油池、油罐 4━14年
4.製冷設備 10━15年
5.糧油原料整理篩選設備 6━10年
6.小火車 6━12年
7.烘乾設備 6━10年
8.醬油、醋、醬、腌菜腐蝕性嚴重的
設備和廢舊物資加工設備 4━8年
9.庫(廠)內鐵路專用線 10━14年
10.地磅 7━12年
11.吊動機械設備 8━14年
12.消防安全設備 4━8年
13.其他經營用設備及器具 15━20年
三、房屋、建築物分類 折舊年限
1.經營用房、倉庫
鋼結構 35━45年
鋼筋混凝土結構 30━35年
鋼筋混凝土磚結構 25━30年
磚木結構 20━30年
危險物品專用倉庫20━25年
2.簡易房 8━10年
圍牆 4━8年
烘乾塔 12━17年
地坪、曬場、曬台、貨場 5━10年
3.其他建築物 10━20年
一、各類建築物經濟耐用年限:
1、鋼結構:生產用房70年,受腐蝕的生產用房50年,非生產用房80年;
2、鋼筋混凝土結構(包括框架結構、剪力牆結構、簡體結構、框架--剪力牆結構等);生產用房50年,受腐蝕的生產用房35年,非生產用房60年;
3、磚混結構一等:生產用房40年,受腐蝕的生產用房30年,非生產用房50年;
4、磚混結構二等:生產用房40年,受腐蝕的生產用房30年,非生產用房50年;
5、磚木結構一等:生產用房30年,受腐蝕的生產用房20年,非生產用房40年;
6、磚木結構二等:生產用房30年,受腐蝕的生產用房20年,非生產用房40年;
7、磚木結構三等;生產用房30年,受腐蝕的生產用房20年,非生產用房40年;
8、簡易結構:10年。
二、殘值率:
1、鋼筋混凝土結構:50;
2、磚混結構一等:2%;
3、磚混結構二等:2%;
4、磚木結構一等:6%;
5、磚木結構二等:4%;
6、磚木結構三等:3%;
2. 在法律上,工程機械按多少年折舊(挖掘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是屬於國家法律一級的規范,其規定只要該法律部廢止,就一直按照這個執行,現在還沒有廢止,所以2012年繼續按這個執行
這個規定指的是最低折舊年限
工程機械按照十年折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3. 大型設備折舊年限一般未多少年
設備類,按新稅法的規定,折舊年限是10年。
4. 國家規定的工程設備的一般使用年限是多少
按國際通行標准規定舞台機械工程的使用年限是50年。不同的工程設備試用內年限都是不一樣容的。
5. 機械設備年折舊是多少
固定資產的折舊表復:
一、 固定資制產的殘值率是5%
1、 內資企業5%
2、 外資企業10%
二、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 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 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 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 電子設備,為3年。
殘值率: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當估計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價中減除,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由於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6. 請教建築用機械設備的折舊年限是幾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
7. 設備折舊年限
1、關於設備的折舊年限,企業所得稅法對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工程公司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2、《企業會計准則》沒有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做出詳細的、分類別的劃分。《企業會計准則》第十五條規定: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3、殘值率:《企業會計准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都是一樣的: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4、工程公司新買的車,這些車的折舊年限要按照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這一項,折舊年限為4年;
5、計提折舊是不需要考慮工期的,影響折舊最大的因素是使用年限和殘值率。
(7)工程機械一般折舊多少年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注意問題
1、注意計提折舊的范圍,按現行企業會計准則規定,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按照規定單獨計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3)處於更新改造過程中的固定資產。未使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也要計提折舊。
2、注意在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應考慮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3、注意折舊期間跨年度時年折舊額的確定。
8.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一般折舊幾年
您好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最新規定: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9. 工程機械折舊標準是什麼工程大型機械幾年可以折舊完
速度5年
10. 的機器設備折舊年限是多少年
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10)工程機械一般折舊多少年擴展閱讀
一般來講固定資產可分為八大類,各企業的後勤部門還可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具體規定各類固定資產目錄。
1. 房屋和建築物
房屋和建築物,是指產權屬於本企業的所有房屋和建築物,包括辦公室(樓)、會堂、宿舍、食堂、車庫、倉庫、油庫、檔案館、活動室、鍋爐房、煙囪、水塔、水井、圍牆等及其附屬的水、電、煤氣、取暖、衛生等設施。附屬企業如招待所、賓館、車隊、醫院、幼兒園、商店等房屋和建築物,產權是企業的。
2. 一般辦公設備
一般辦公設備,指企業常用的辦公與事務方面的設備,如辦公桌、椅、凳、櫥、架、沙發、取暖和降溫設備、會議室設備、傢具用具等。一般設備屬於通用的,被服裝具、飲具炊具、裝飾品等也列為一般設備類之內。
3. 專用設備
專用設備,是指屬於企業所有專門用於某項工作的設備。包括:文體活動設備,錄音錄像設備、放映攝像設備、打字電傳設備、電話電報通信設備、舞台與燈光設備、檔案館的專用設備,以及辦公現代化微電腦設備等。凡是有專用於某一項工作的工具器械等,均應列為專用設備。
4. 文物和陳列品
文物和陳列品,是指博物館、展覽館等文化事業單位的各種文物和陳列品。例如,古玩、字畫、紀念物品等。有些企業後勤部門內部設有展覽室、陳列室,凡有上述物品的也屬於文物和陳列品。
5. 圖書
圖書,是指專業圖書館、文化館的圖書和單位的業務書籍。企業內部的圖書資料室、檔案館所有的各種圖書,包括政治、業務、文藝等書籍,均屬國家財產。
6.運輸設備
運輸設備,是指後勤部門使用的各種交通運輸工具,包括轎車、吉普、摩托車、麵包車、客車、輪船、運輸汽車、三輪卡車、人力拖車、板車、自行車和小輪車等。
7. 機械設備
機械設備,主要是企業後勤部門用於自身維修的機床、動力機、工具等和備用的發電機等,以及計儀器、檢測儀器和醫院的醫療器械設備。有些附屬生產性企業的機械、工具設備也應包括在內。
8. 其他固定資產
其他固定資產,是指以上各類未包括的固定資產。主管部門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劃分,也可將以上各類適當劃細,增加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