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機器折舊率為多少
1.平均年限法的檢查。平均年限法又稱直線法,即根據固定資產原值規定的折舊年限和凈殘值等,每年平均計算提取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提折舊,是以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基數乘以折舊率求得。固定資產折舊率的計算公式:
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折舊年限×100%
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折舊基數×年折舊率
固定資產月折舊率=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2
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折舊基數×月折舊率
稅法規定:除另有規定者外,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①房屋、建築物為20年;
②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③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對促進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國家鼓勵投資的關鍵設備,以及常年處於震動、超強度使用或受酸、鹼等強烈腐蝕狀態的機器設備,確需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的,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逐級報國家稅務總局批准。
2.工作量法的檢查。工作量法是根據專業設備的工作時間或行駛里程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採用該法是根據設備的原值減去凈殘值後的余額和規定的工作量(總行駛里程、總工作小時、總工作台班)確定單位折舊額。其計算公式為:
(1)按工作小時計算折舊額的公式:
每工作小時折舊額=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總工作時間
(2)按行駛里程計算折舊額的公式:
單位里程折舊額=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總行駛里程
(3)按台班計算折舊額的公式:
每台班折舊額=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總工作台班數
3.雙倍余額遞減法的檢查。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按直線法下兩倍的折舊率與固定資產逐年遞減的賬面余額的乘積為計算折舊額的一種方法。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2/折舊年限×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年折舊率
4.年數總和法的檢查。年數總和法是以固定資產當年開始可使用的年數為分子,以固定資產的使用年數逐年相加之和為分母計算折舊率的一種方法。
計算公式為:
各年折舊率=(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2]×100%
折舊額=(原值-預計凈殘值)×各年折舊率
從上面計算折舊率或單位折舊額的公式可以看出,固定資產折舊不僅取決於固定資產原價,而且受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的長短、總工作量的大小的影響。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是根據各類固定資產實際磨損程度和自然損耗的快慢程度確定的。《工業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長短,已有明確的規定,檢查時,可對照審查企業有無任意改變國家規定的分類折舊年限,以致造成提高或降低折舊率,多提或少提折舊的情況。對專業設備的總工作量,一般以該項設備出廠時所確定的設計生產能力(技術性能參數)為依據進行審查,注意企業有無壓低工作總量,提高單位折舊額的情況。同時預計凈殘值率也是影響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一個重要因素。稅法規定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內,由企業自行確定。檢查時應據以審查企業是否在規定范圍內確定預計凈殘值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率。若有超過的,應審查有無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Ⅱ 生產設備折舊幾年
1、關於設備的折舊年限,企業所得稅法對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工程公司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2、《企業會計准則》沒有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做出詳細的、分類別的劃分。《企業會計准則》第十五條規定: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3、殘值率:《企業會計准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都是一樣的: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4、工程公司新買的車,這些車的折舊年限要按照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這一項,折舊年限為4年;
5、計提折舊是不需要考慮工期的,影響折舊最大的因素是使用年限和殘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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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注意問題
1、注意計提折舊的范圍,按現行企業會計准則規定,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按照規定單獨計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3)處於更新改造過程中的固定資產。未使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也要計提折舊。
2、注意在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應考慮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3、注意折舊期間跨年度時年折舊額的確定。
Ⅲ 設備的折舊年限是多少折舊率是多少
這個可以參照一下新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看一下你說的設備屬於哪一類,就版按哪個年許可權折舊:
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其中的「預計凈殘值率」一般為5%。
Ⅳ 機械折舊率怎樣計算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稱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內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是等額的。
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l-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年)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計算公式如下: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例:甲公司的一台機器設備原價為680000元,預計生產產品產量為2000000件,預計凈殘值率為3%,本月生產產品34000件。計算該台機器設備的月折舊額。
計算如下:
單件折舊額=680000×(1-3%)/2000000=0.3298(元/件)
月折舊額=34000×0.3298=11213.2(元)
3.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年年初固定資產凈值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應用這種方法計算折舊額時,由於每年年初固定資產凈值沒有扣除預計凈殘值,所以在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時,應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的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平均攤銷。
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的使用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年初賬面余額×月折舊率
例1:乙公司有一台機器設備原價為600000元,預計使用壽命為5年,預計凈殘值率為4%。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折舊,計算每年折舊額?
計算如下:
年折舊率=2/5=40%
第一年應提的折舊額=600000×40%=240000(元)
第二年應提的折舊額=(600000-240000)×40%=144000(元)
第三年應提的折舊額=(360000-144000)×40%=86400(元)
從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線法)計提折舊:第四、五年應提的折舊額=(129600-600000×4%)/2=52800(元)
4.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又稱合計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乘以一個以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為分子,以預計使用壽命逐年數字之和為分母的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
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壽命/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例:承例1,採用年數總和法計算的各年折舊額如下:
年份 尚可使用壽命 原價-凈殘值 年折舊率 每年折舊額 累計折舊
1 5 576000 5/15 192000 192000
2 4 576000 4/15 153600 345600
3 3 576000 3/15 115200 460800
4 2 576000 2/15 76800 537600
5 1 576000 l/15 38400 576000
例:丁企業在2002年3月購入一項固定資產,該資產原值為300萬元,採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5%,要求計算出2002年和2003年對該項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額。
採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需要考慮固定資產的凈殘值,同時要注意折舊的年限一年與會計期間一年並不相同。
該固定資產在2002年3月購入,固定資產增加的當月不計提折舊,從第二個月開始計提折舊,因此2002年計提折舊的期間是4月到12月,共9個月。
2002年計提的折舊額為:300×(1-5%)×5/15×9/12=71.25(萬元)
2003年計提的折舊額中(1-3月份)屬於是折舊年限第一年的,(9-12月份)屬於是折舊年限第二年的,因此對於2003年的折舊額計算應當分段計算:
1-3月份計提折舊額:300×(1-5%)×5/15×3/12=23.75萬元。
4-12月份計提折舊額:300×(1-5%)×4/15×9/12=57萬元
2003年計提折舊額為:23.75+57=80.75萬元。
一台三十三萬的機器,按三年折舊,如果現在是買的,現值還是33萬。
Ⅳ 機器設備的年折舊率是多少
(原值- 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Ⅵ 機械生產設備折舊費怎麼計算
機械生產設備折舊費是根據固定資產在整個使用壽命中的磨損狀態而確定的成本分析結構。
常用折舊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稱為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是等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上述計算的折舊率是按個別固定資產單獨計算的,稱為個別折舊率,即某項固定資產在一定期間的折舊額與該固定資產原價的比率。通常,企業按分類折舊來計算折舊率,計算公式如下:
某類固定資產年折舊額=(某類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清理費用)/該類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某類固定資產月折舊額=某類固定資產年折舊額/12
某類固定資產年折舊率=該類固定資產年折舊額/該類固定資產原價×100%
採用分類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計算方法簡單,但准確性不如個別折舊率。
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雖然簡單,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固定資產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經濟效益不同,平均年限法沒有考慮這一事實。又如,固定資產在不同使用年限發生的維修費用也不一樣,平均年限法也沒有考慮這一因素。
因此,只有當固定資產各期的負荷程度相同,各期應分攤相同的折舊費時,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才是合理的。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可以彌補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時間,不考慮使用強度的缺點,計算公式為:
每一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舊額
3.加速折舊法
加速折舊法也稱為快速折舊法或遞減折舊法,其特點是在固定資產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舊,後期少提折舊,從而相對加快折舊的速度,以使固定資產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補償。
常用的加速折舊法有兩種:
(1)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一期期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和雙倍直線法折舊額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的折舊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這種方法沒有考慮固定資產的殘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資產的賬面折余價值降低到它的預計殘值收入以下,即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的最後兩年或者(當採用直線法的折舊額大於等於雙倍余額遞減法的折舊額時),將固定資產帳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平均攤銷。
例如:某企業一固定資產的原價為10 000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200元,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折舊,每年的折舊額為:
雙倍余額年折舊率=2/5×100%=40%
第一年應提的折舊額=10 000×40%=4000(元)
第二年應提的折舊額=(10 000-4 000)×40%=2 400(元)
第三年應提的折舊額=(6 000-2 400)×40%=1 440(元)
從第四年起改按平均年限法(直線法)計提折舊。
第四、第五年的年折舊額=(10 000-4 000-2 400-1 440-200)/2=980(元)
(2)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也稱為合計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凈殘值後的凈額和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這個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總和。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折數總和
或:年折舊率=(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2×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為: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五十九條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新企業所得稅法不再對固定資產殘值率的比率做出硬性規定,將固定資產殘值率的比率確定權交給企業,但是強調一個合理性,要求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
Ⅶ 機械設備年折舊是多少
固定資產的折舊表復:
一、 固定資制產的殘值率是5%
1、 內資企業5%
2、 外資企業10%
二、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 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 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 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 電子設備,為3年。
殘值率: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當估計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價中減除,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由於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