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环境要求是什么样的
㈠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请问对纯粹五金加工的环境要求是什么呢纯粹的五金加工厂需要做环境评估吗
按照环保法的规定:所有的建设项目在实施前都需要作环境影响评价,五金加工企业对环境主要是噪声的要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所以要做环境影响评价。
㈡ 简述精密加工对设备和环境的要求
超精密加工对工件材质、加工设备、工具、测量和环境等条件都有特殊的要内求,需要综合应容用精密机械、精密测量、精密伺服系统、计算机控制以及其他先进技术。工件材质必须极为细致均匀,并经适当处理以消除内部残余应力,保证高度的尺寸稳定性,防止加工后发生变形。加工设备要有极高的运动精度,导轨直线性和主轴回转精度要达到0.1微米级,微量进给和定位精度要达到0.01微米级。对环境条件要求严格,须保持恒温、恒湿和空气洁净,并采取有效的防振措施。
㈢ 数控加工中心对使用环境有什么要求
数控加工中心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加工中心位置环境要求加工中心的位置应远离振源、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和热辐射的影响,避免潮湿和气流的影响。如数控机床附近有振源,则加工中心四周应设置防振沟。否则将直接影响数控机床的加工精度及稳定性,将使电子元件接触不良,发生故障,影响加工中心的可靠性。
二、电源要求一般加工中心安装在机加工车间,不仅环境温度变化大,使用条件差,而且各种机电设备多,致使电网波动大。因此,安装加工中心的位置,需要电源电压有严格控制。电源电压波动必须在允许范围内,并且保持相对稳定。否则会影响加工中心数控系统的正常工作。
三、温度条件数控加工中心的环境温度低于30摄示度,相对温度小于80%。一般来说,数控电控箱内部设有排风扇或冷风机,以保持电子元件,特别是中央处理器工作温度恒定或温度差变化很小。过高的温度和湿度将导致控制系统元件寿命降低,并导致故障增多。温度和湿度的增高,灰尘增多会在集成电路板产生粘结,并导致短路。
四、按说明书的规定使用加工中心用户在使用加工中心时,不允许随意改变控制系统内制造厂设定的参数。这些加工中心参数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加工中心各部件动态特征。只有间隙补偿参数数值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㈣ 数控加工中心使用环境一般需要什么条件
数控加工中心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加工中心位置环境要求
加工中心的位置应远离振源、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和热辐射的影响,避免潮湿和气流的影响。如数控机床附近有振源,则加工中心四周应设置防振沟。否则将直接影响数控机床的加工精度及稳定性,将使电子元件接触不良,发生故障,影响加工中心的可靠性。
二、电源要求
一般加工中心安装在机加工车间,不仅环境温度变化大,使用条件差,而且各种机电设备多,致使电网波动大。因此,安装加工中心的位置,需要电源电压有严格控制。电源电压波动必须在允许范围内,并且保持相对稳定。否则会影响加工中心数控系统的正常工作。
三、温度条件
数控加工中心的环境温度低于30摄示度,相对温度小于80%。一般来说,数控电控箱内部设有排风扇或冷风机,以保持电子元件,特别是中央处理器工作温度恒定或温度差变化很小。过高的温度和湿度将导致控制系统元件寿命降低,并导致故障增多。温度和湿度的增高,灰尘增多会在集成电路板产生粘结,并导致短路。
四、按说明书的规定使用加工中心
用户在使用加工中心时,不允许随意改变控制系统内制造厂设定的参数。这些加工中心参数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加工中心各部件动态特征。只有间隙补偿参数数值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㈤ 食品加工厂要什么样的环境才合格
请先看《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内容如下,具体看你加工什么食品,按其相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达到细则要求就是合格:
1. 总则 为规范申请人按规定条件设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通则。 2. 适用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对申请人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审查工作,包括审核资料、核查现场和检验食品。 3. 使用要求 本通则应当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结合使用。《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本通则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均应依照规定使用相应格式文书,不得缺失。 4. 审查工作程序及要点 4.1申请受理 收到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后,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应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2 组成审查组 审查组织部门根据申请生产食品品种类别和审查工作量,确定审查组长和成员,并通知确定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4.3 制定审查计划 审查组拟定开展审查的时间,熟悉需要审查的申请材料,与申请人沟通,形成审查计划,报告审查组织部门确定。审查组织部门通知申请人,告知需要配合的事项。 4.4 审核申请资料 4.4.1 审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审查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审核申请人制定的组织生产食品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文本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4.4.2 审核岗位责任制度 审核申请人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岗位分工是否与生产相适应,岗位职责文本内容、说明等对相关人员专业、经历等要求是否明确。 4.4.3 必要时审核申请材料可以与现场核查结合进行。 4.5 实施现场核查 核查申请人生产现场实际具备的条件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以及与申请生产的食品相关的卫生规范、条件及审查细则规定要求的合规性。 4.5.1 核查厂区环境。主要核查厂区内外环境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是否符合相关卫生规范及条件的要求。 4.5.2 核查生产车间。主要核查车间布局及环境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以及车间布局的合规性。 4.5.3核查原辅料及成品库房。主要核查各功能库房面积、防护条件、温湿度控制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以及是否能满足生产食品品种数量存放要求等。 4.5.4 核查生产设备设施。主要核查所具有的生产设备设施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以及对申请生产食品品种、数量的生产工艺和质量安全要求的满足性。 4.5.5 核查检验条件。申请材料中申明自行出厂检验的,主要核查出厂检验设备是否齐全、精度是否满足要求、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申明委托检验的,核查委托合同是否满足要求及其与申请材料的符合性。 4.5.6 核查工艺流程。主要核查工艺流程布局、设备布局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及其与审查细则的合规性。 4.5.7核查相关技术人员,主要核查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 4.6 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和判定结果 在组长组织下,审查人员应当汇总、合并、讨论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情况,确定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项,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和判定结果。 4.7与申请人交流沟通 在组长主持下,审查组应当对4.5.1~4.5.7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判定结果与申请人沟通。审查组全体人员应当参加沟通,申请人相关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可以参加沟通。 4.8 审查组应当填写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记录表。 4.9 判定原则及决定 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记录表中审查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当全部项目的审查结论均为符合的,许可机关依法作出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当任何一个至八个项目审查结论为基本符合的,申请人应对基本符合项进行整改,整改应在10日内完成,申请人认为整改到位的,由当地县局予以审查确认并签字,许可机关作出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当任何一个项目的审查结论为不符合或者八个以上项目为基本符合、预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许可机关依法作出不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 4.10 形成审查结论 在组长主持下,审查组应当根据审查情况及与申请人的沟通情况,讨论形成审查结论,填写对申请人规定条件的审查报告。申请人应署名或签署意见,参加审查人员应一并签署。 4.11 报告和通知 审查结论应报审查组织单位,审查组织单位应将审查结论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人改进的,审查组织单位应在食品生产许可改进表中明确。 4.12 意见反馈 申请人有权对审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反馈现场核查意见。 5.生产许可检验工作程序及要点 5.1 通知检验事项 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结论符合规定条件要求的,许可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送达准予生产许可决定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副本。告知申请人批量食品抽样基数、检验项目等食品审查细则规定的事项。 5.2 样品抽取 许可机关接到申请人生产许可检验申请后,审查组织部门及时安排人员按细则规定的抽样方法实施抽样。样品一式两份,并加贴封条,填写抽样单。抽样单及样品封条应有抽样人员和申请人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5.3 选择检验机构 申请人在公布的检验机构名单中选择作为生产许可的检验机构。 5.4 样品送达 5.4.1封存的两份样品由申请人在7日内送达检验机构,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样品备份。 5.4.2 申请人应当充分考虑样品的保质期,确定样品送达时间。 5.5 样品接收 5.5.1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认真检查。对符合规定的,应当接受;对封条不完整、抽样单填写不明确、样品有破损或变质等情况的,应拒绝接收并当场告知申请人,及时通知审查组织部门。 5.5.2 对接收或拒收的样品,检验机构应当在抽样单上签章并做好记录。 5.5.3 检验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已接收的样品。 5.6 实施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在保质期内按检验标准检验样品,并在10日内完成检验。 5.7 检验结果送达 检验完成后2日内检验机构应当向审查组织部门及申请人递送检验报告。 5.8 许可检验复检 检验结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在15日内向许可机关提出生产许可复检申请。许可机关接到申请人的生产许可复检申请后,参照本规定5.3-5.7执行。 5.9 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 食品检验合格后,许可机关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 6.已设立食品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换证,审查工作和许可检验工作可同时进行。 7.本通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8.本通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同时废止。
㈥ 加工番茄对环境条件有哪些要求
番茄起源于南美洲比较干旱冷凉的高山地带,在原产地的地理、气候条件的长期影响下,具有根系发达、再生力强、枝叶繁茂、喜温暖忌高温、喜光照忌强光直射、喜干燥忌潮湿等独特的生物学特性。这些特性是制订加工番茄高产栽培技术措施的重要依据。
温度:加工番茄是喜温性的茄果类蔬菜,适合在月平均温度为20~25℃的季节里生长发育,对温度的适应范围为10~35℃,但不同生育阶段对温度的要求及反应是有差异的。种子发芽的最适温为28~30℃,最低11℃,最高35℃,低于11℃易造成烂种。幼苗及植株生长最适宜的昼温为24~28℃,夜温15~18℃。低于10℃,生长量下降;低于5℃,茎叶停止生长;-1~2℃遭受冻害。幼苗如果通过人为的低温锻炼,可以增强本身的抗寒能力,一般能长时间忍耐5~6℃的低温,甚至还能短时间忍受-3℃的低温。开花期对温度的反应比较敏感,以昼温20~30℃、夜温15~20℃为最适,低于15℃或高于30℃,都不利于花器正常发育,易造成落花。果实发育期适宜的昼温为25~30℃,夜温为13~17℃。温度低,果实发育速度减缓,转色迟缓。绿色果实经8℃以下的低温处理,番茄红素的合成受到干扰和破坏,以后再给以适宜温度也不再转红。昼温超过30℃,果实发育速度虽加快,但坐果数减少,落果率增加,番茄红素的形成也会受到抑制,果实色泽不艳。
温度:根系生长的适宜土温(5~0厘米土层)为20~22℃,低于12℃根系生长受阻,根毛生长停滞。一般以土温稳定达到12℃时,在新疆为4月底至5月初,作为当地加工番茄露地定植的适宜时期。因此期白天温度高,夜间温度相对较低,可保持一定的昼夜温差。白天温度高,有利于光合作用,增加营养物质的制造;夜间温度低,可减弱呼吸作用,减少养分的损耗,有利于营养物质积累,从而促进植株和果实的生长发育。
光照:加工番茄属中光性植物,对日照长短的要求比较宽,每日以16小时左右的光照条件为最好。加工番茄光饱和点为7万勒克斯,一般应保持3万~3.5万勒克斯。光照充足,光合作用旺盛,花芽分化正常,结果多,产量高;光照不足,茎节细长,叶片变薄,叶色变浅,花芽分化时间延迟,花质变劣,容易落花落果。
水分:加工番茄生长发育要求较高的土壤湿度和较低的空气相对湿度。虽需水量大,但由于根系发达,吸收能力强,地上部茎叶又密生茸毛,叶片呈深裂花叶,能减少水分蒸腾量,所以加工番茄属半耐旱性作物,不耐涝。要求空气相对湿度仅为40%~50%,土壤湿度为60%~80%。在植株生长与果实发育的不同阶段,对水分的需求量也不一样。
(1)发芽期。
为保证种子发芽整齐,出苗一致,必须使种子充分吸水膨胀。因此,要求播种床或育苗盘要浇足底水,使其含水量达到饱和。
(2)幼苗期。
幼苗期营养体较小,总需水量较少。由于根系小,吸收力差,所以要求土壤水分保持在较高水平。一般认为,苗期的土壤湿度以60%~70%为宜。如果湿度过大,通风不及时,温度太低或太高,都会引起苗期病害。
(3)果实膨大期。
植株正处于枝叶生长旺盛和果实膨大时期,总需水量比苗期显著增多,土壤湿度以85%~90%为宜,空气相对湿度以45%~65%为好。土壤过于干旱,不但降低土壤中微生物的活性,而且因土壤中溶液浓度的提高而阻碍根系的正常活动,造成大量落花,群众把这种因土壤干旱而造成落花的现象称为“旱崩花”。土壤湿度过大,尤其在苗期和开花期,在氮肥施用量较多和光照强度不足的条件下,植株容易徒长,节间伸长,也容易引起大量落花,群众称之为“湿崩花”。如果空气相对湿度太大也容易引起病害发生。
(4)盛果期。
果实发育快,这时气温又较高,植株蒸腾量大,水分供应不足或不及时,都会影响果实的正常发育。因此,此阶段的水分管理要保持土壤湿润,避免忽干忽湿。
土壤与营养:加工番茄根群发达,吸收能力强,对土壤的要求不甚严格,为获得高产,应尽可能选择土层深厚、疏松肥沃、保水保肥力强和pH6~6.5微酸性的沙壤土或壤土种植。加工番茄对土壤通气条件要求较高。土壤空气含氧量达10%时,生长发育良好;低于2%时,植株会枯死。因此,低洼易涝地及排水不良的地块均不宜种植加工番茄。加工番茄在生育过程中需从土壤中吸收大量营养,主要为氮、磷、钾三要素。氮素可促进枝叶生长,叶色增绿;磷能促进幼苗根系发育,提早开花结果,改善果实品质;钾可增强植株本身的抗性,促进果实发育,提高果实品质。若要生产1000千克加工番茄,需从土壤中吸收2.8千克氮(N)、1.4千克磷(P2O5)和5.6千克钾(K2O)。
㈦ 加工厂的环境怎样只要回答好还是不好。最好加图片。
要看是什么工作
一般是不好
㈧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环境条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食品生抄产加工企业必袭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生产车间、库房等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储存等特点,设置相应的防鼠、防蚊蝇、防昆虫侵入、隐藏和孳生的有效措施,避免危及食品质量安全。
㈨ 有机食品加工厂应具备哪些环境条件求解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正式注册才具有法律效应。可以按要求去做。1) 是有专机食品在其生产加工过程属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并且不允许使用基因工程技术;而其他食品则允许有限使用这些技术,且不禁止基因工程技术的使用。如绿色食品对基因工程和辐射技术的使用就未作规定。
2) 是生产转型方面,从生产其他食品到有机食品需要2-3年的转换期,而生产其他食品(包括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没有转换期的要求。
3) 是数量控制方面,有机食品的认证要求定地块、定产量,而其他食品没有如此严格的要求。
因此,生产有机食品要比生产其他食品难得多,需要建立全新的生产体系和监控体系,采用相应的病虫害防治、地力保护、种子培育、产品加工和储存等替代技术。
㈩ 加工环境指的是什么
应该就是处理白色污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