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判断加工行为地
Ⅰ 如何凭借公差等级来判断工件的加工难易程度详细点!速度点!
螺纹是机械零件连接最常见的方法,而丝锥又是加工内螺纹最常用的工具。正确地选用丝锥加工内螺纹,可以保证螺纹连接的质量,提高丝锥的使用寿命。 选择丝锥公差带 国产机用丝锥都标志中径公差带代号:H1、H2、H3分别表示公差带不同的位置,但公差值是相等的。手用丝锥的公差带代号为H4,公差值、螺距及角度误差比机用丝锥大,材质、热处理、生产工艺也不如机用丝锥。H4按规定可以不标志。丝锥中径公差带所能加工的内螺纹公差带等级如下: 丝锥公差带代号 适用内螺纹公差带等级H1 4H、5HH2 5G、6H H3 6G、7H、7GH4 6H、7H有些企业使用进口丝锥,德国制造商常标志为ISO1 4H、ISO2 6H、ISO3 6G(国际标准ISO1-3与国家标准H1-3是等同的),这样就把丝锥公差带代号及可加工的内螺纹公差带都标上了。 选择螺纹的制式目前常见的普通螺纹有三种制式:公制,英制,统一制(也称美制)。公制是以毫米为单位,齿形角60度的螺纹。例如:M8X1-6H表示直径8毫米的公制细牙螺纹,螺距1毫米,6H的内螺纹公差带。英制是以英寸为单位,齿形角55度的螺纹。例如:BSW 1/4-20表示直径1/4英寸,粗牙螺距每英寸20牙,这种螺纹目前已很少使用。另统一制是以英寸为单位,齿形角60度的螺纹。直径小于1/4英寸,常用编号表示,由0号至12号分别表示0.06英寸至1/4英寸的直径规格。美国目前主要使用的仍是统一制螺纹。 选择丝锥的种类我们经常使用的是:直槽丝锥、螺旋槽丝锥、螺尖丝锥、挤压丝锥,其性能各有所长。 图1、直槽、挤压、螺尖、螺旋槽丝锥直槽丝锥见(图1左一),它通用性最强,通孔或不通孔、有色金属或黑色金属均可加工,价格也最便宜。但是针对性也较差,什么都可做,什么都不是做得最好。切削锥部分可以有2、4、6牙,短锥用于不通孔,长锥用于通孔。只要底孔足够深,就应尽量选用切削锥长一些的,这样分担切削负荷的齿多一些,使用寿命也长一些。螺旋槽丝锥(图1右一、二)比较适合加工不通孔螺纹,加工时切屑向后排出,见图1。由于螺旋角的缘故,丝锥实际切削前角会随螺旋角增大而加大。经验告诉我们:加工黑色金属的,螺旋角选的小一点,一般在30度左右,保证螺旋齿的强度。加工有色金属的,螺旋角选的大一点,可在45度左右,切削锋利一些。螺尖丝锥(图1中)加工螺纹时切屑向前排出。它的芯部尺寸设计比较大,强度较好,可承受较大的切削力。加工有色金属、不锈钢、黑色金属效果都很好,通孔螺纹应优先采用螺尖丝锥。 特殊的丝锥有一些特殊的丝锥,如跳牙丝锥。它间隔去掉一个齿,与工件之间的压力及摩檫力较小,加工薄壁件内螺纹,不会造成薄壁件变形。其它还有内容屑丝锥,中间开有容屑孔,专门加工几十到几百毫米的大直径内螺纹。 图2、新型内螺纹刀具最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数控加工中心使用的一种内螺纹刀具,它集倒角、钻孔、螺纹加工于一体,见图2。利用机床螺旋插补,刀具的前端刃可以钻孔、倒角,侧面的齿可以铣内螺纹。一把刀具可以加工螺距相同,直径不同的螺孔。扩大了刀具的使用范围,减少了刀具的数量,也大大减少了加工中心的换刀次数。挤压丝锥(图1左二)比较适合加工有色金属,与上述切削丝锥工作原理不同,它是对金属进行挤压,使之塑形变形,形成内螺纹的。挤压成形的内螺纹金属纤维是连续的,抗拉,抗剪强度教高,加工的表面粗糙度也教好,不过挤压丝锥底孔要求较高:过大,基础金属量少,造成内螺纹小径过大, 强度不够。过小,封闭挤压的金属无处可去,造成丝锥折断。计算式为:底孔直径=内螺纹公称直径-0.5螺距。有个厂家原先使用直槽丝锥加工铜材电器元件,经常发生“螺纹烂牙”、“丝锥粘牙”等现象。螺孔又大多为M3-M6,铜屑粘在小孔内很难清洗干净。零件装配后,常有铜屑掉出,造成短路,成为一大难题。接受建议,改用挤压丝锥后,一切迎刃而解。提高丝锥寿命4倍以上,降低生产成本50%,更重要的是无屑加工,保证了电器元件的安全性。 1、概述 丝锥是加工各种中、小尺寸内螺纹的刀具,它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既可手工操作,也可以在机床上工作,在生产中应用得非常广泛。对于小尺寸的内螺纹来说,丝维几乎是唯一的加工刀具。2、丝锥的分类丝维的种类有:手用丝维、机用丝锥、螺母丝锥、挤压丝锥等。 3、丝锥的结 阿酷网 www.zhangko.com 速度
Ⅱ 如何判断材料是冷加工热加工
热加工:热轧钢板、自由锻、钢铁与有色合金的浇注。冷加工:冷轧钢板、卷板机卷板、车加工、铣削加工、钻孔、镗孔、锉削。
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函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函,依然现行有效,回其内容如下:
上海市高级人答民法院:
你院(89)沪高经核字第3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地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加工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看看 商业犯罪 。人力为前提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但是,本案合同签订地在你市虹口区,合同承揽方所在地在你市松江县,松江县应为合同履行地。故,虹口区法院和松江县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现两院在管辖上发生,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应由上海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Ⅳ 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原则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1、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Ⅳ 如何判断工序是否为孔加工工序
孔加工的工序间余量在此是指孔的最终加工与前道工序之间 的加工余量。
如果孔需要淬火,那么必须采用磨削的方法来加工 孔;
如果孔不需要淬火,那么可采用铰削或磨削的方法来加工孔。
Ⅵ 2d零件图,如何准确的判断怎么加工
轴类零件复用车床加工,薄板类制零件(厚度小于6mm)表面不加工的用钣金或钳工工艺加工,厚板类或不规则零件用铣床或加工中心加工。还要看零件的材料,单批加工的数量才能确定不同的加工工艺方法。
龙门铣加工的零件一般属于大型零件,根据图纸找出粗基准进行粗加工和加工精基准面,然后按精基准面加工零件的其余特征。一般加工基准尽量和设计基准重合。
Ⅶ 如何界定委托加工业务
答:《增值复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制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所发生的劳务,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劳务活动。如受托方提供主要原材料,该项交易不符合委托加工,其实质为生产产品过程,没有发生加工劳务,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因此,不能分别开具加工和销售材料发票。
提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释义》规定,条例所规定的“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所发生的劳务,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劳务活动。在确定受托加工货物是否按劳务征税时,应注意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将原料及主要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由受托方加工货物,交付委托方形成的受托加工业务,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不能视为“受托加工货物”,应按销售货物征税。
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函
(1989年8月8日 (1989)法经(函)字第22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9)沪高经核字第3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但是,本案合同签订地在你市虹口区,合同承揽方所在地在你市松江县,松江县应为合同履行地。故,虹口区法院和松江县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现两院在管辖上发生争议,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应由上海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89年08月08日
实施日期:1989年08月08日 (中央法规)
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电话答复
发文部门: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发文时间:1989-11-23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电话答复
1989年11月23日,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经(1989)7号“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通常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此复
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的请示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
我院最近连续收到辖区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的请示,经研究认为:加工承揽合同应以承揽方履行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制作、测绘、测试等行为的地点为履行地;加工行为不在一地的,以行为完成地为履行地。理由是:(一)承揽方的义务是完成特定项目的工作,承揽方在加工过程中从原材料选用到工艺过程都要受定作方的检查监督。因此,承揽方进行工作的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二)加工承揽合同标的物所有权是定作方的,承揽方加工期间只是负有保管义务,双方无论采用何种交接方式,都是保管义务的转移,而不是象购销合同标的物交接那样属于所有权的转移。因此,不能把加工承揽合同规定的标的物交付地点视为合同履行地。当否请批示。
1989年9月19日
Ⅸ 机械加工 怎么样判定一个 机械 加工厂的 加工能力
你好!这位朋友。本人是从事机械行业的,已经干了有10多年之久,在此,谈一点个人版浅权见,恳请大家批评指正,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要判定一个机械加工厂的加工能力,一般而言,我们初次能够接触到的都是通过表面现象来做一个初步的判断,比如讲,可以观察对方工厂的规模,设备的成色以及年代,再就是注意留意对方的产品外观。如果确切需要了解对方的加工的精度,就要观察对方的产品图纸标注了。在下能知道就这些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