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上加工方式怎么标
1. 如何正确标注食品标签标识
根据食品药品管理局对2014年食品标签标识的通报: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总局2014年工作部署,全国有31个省(区、市)完成了对食品标签标识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这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3460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08806家次,发现食品标签标识存在问题的企业11634家,检查产品170249批次,发现标签标识存在问题产品15607批次,检查食品流通经营户605673家次,发现涉及标签标识问题8865家,检查产品1126254批次,发现涉及标签标识问题11821批次,查处案件4508起,涉案货值2191.41万元。而且随着人们对食品的越来越关注,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也成了职业打假人的打假重点,各地因为食品标签标识问题被职业打假人申请赔偿的案例也越来越多。那么本文就从食品标签标识标识的重要性、现在到底存在那些问题、该怎样正确标注、监管部门又该怎么去监管和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等等这些问题进行阐述。
1 食品标签标识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此外,根据规定,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做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的需求。
纵观世界,各个国家对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也是高度关注。亚太经合组织也将食品标签标准一致化工作列入四个首要完成的工作之一,并将食品标签法律、法规 及标准研究项目定为最优先级及最重要的A级项目。德国、美国、英国等国家都相应出台了很多有关食品标签标识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等,严格规范食品标签标识问题。 我国也已经颁布《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来严格规范食品标签,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维护经济秩序。
2 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及标注方法
2.1 产品名称
在食品标签标识检查中我们会发现有的食品名称不能直接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让消费者看了有些摸不着头脑都不知到底是什么东西。比如:有个企业在他们的产品上标的美国肥牛,实际上跟牛肉边都沾不上,就是属于方便食品里的面制小食品。还有在月饼的检查中发现产品名称那里标的是富贵团园几个字,你说消费者看到这样的名称他能明白这是月饼并且知道是什么口味的月饼吗?所以,标注产品名称时应该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的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业名称。
2.2 配料表
产品配料表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可是我们有些食品就不把配料表给你写清楚。如:XXX代泡茶,它的配料表就写成鲜叶,消费者一看头都大了,根本不知道这鲜叶到底是茶鲜叶还是其他的什么树的鲜叶,怎么敢喝。还有的产品配料表不按配料的从多到少来标注,这也是让人搞不懂这食品到底什么为主料什么是辅料等等的问题。其实在标配料表时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添加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
2.3 净含量
在食品标签中净含量经常出错的主要是单位问题,很多企业由于不熟悉质量和体积的单位,往往就乱标,液态食品标成多少kg或者g,有的还把kg的大小写都分不清,标成Kg或者Ml。我们的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字符高度也要符合GB7718的规定。
2.4 厂名、厂址和联系方式
最突出的问题是有些产品同时标注很多个分厂或分装地的厂名、厂址和联系方式,根本不标示清楚这个产品究竟的产地是哪里。正确的要求是应当清楚的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生产者或经销者的联系方式应至少标示以下至少一项内容:电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等。
2.5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日期是消费者尤其关注的重点,篡改食品生产日期的事情在电视和媒体上频频曝光。所以生产日期的标注应该清晰、明了,而且应当标示在醒目的位置。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2.6 产品标准
由于对产品标准不懂或者不熟悉,我们的很多产品标注的产品标准号不正确或者和自己的产品不匹配,从而导致产品抽检不合格或者找不到标准来判定的情况发生。有些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切记不要乱套,应该找有关部门制定适合自己的企业标准。
2.7 食品生产许可证
今年3月份,我们有一家企业被职业打假人举报他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是生产油辣椒,可是这个生产许可证却用在油炸土豆片的包装上,于是我们有关部门依法对他进行了处罚。针对超范围或者乱用生产许可证的这种情况尤其值得企业注意的。在产品的标签上不但要正确标示QS证号还要清楚的标示QS的图标。
2.8 营养标签
根据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标注清楚产品的营养成分和营养值,并且按照营养标签标注的格式和顺序进行标注,国家不要求标示的例外,比如饮用水、茶等产品。
2.9 贮存条件
这条对一些特殊的食品要求很严,特别是一些要求冷藏、冷冻、密封干燥等要求的食品一定要标示清楚,如果不正确会导致食品很快腐烂变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10 其他
像糕点、植物油等需要标注加工方式、转基因食品要标注是转基因、有的产品分等级的还要标注产品的等级、有致敏物质还要求标明具体的致敏物质名称、有些食品还必须标注食用方法等等。
3 规范食品标签的措施和建议
针对以上标签标识出现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企业不重视还有的企业根本不懂食品标签标识的要求,而我们的监管部门有的也不完全了解食品标签的规定和监管不力造成的。所以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地要以食品标签标识的管理工作作为2015年以及今后几年的工作重点,针对本地区标签标识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进行专项治理,并确保治理到位。
(2)督促企业自查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对企业的整改,确保标识标注的真实合法。编制《食品标签标示监督检查指导书》、《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案例集》等,指导基层开展监督检查,并且重视和加强标签的举报投诉的处理,用市场机制倒逼企业强化标签标识的意识,不断完善食品标签标识。
(3)加强标签的培训指导,积极推进社会共治。通过请食品专家对我们的食品生产企业的人员和监管部门的监管人员认真培训学习有关食品标签标识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并且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食品标签标识的相关知识,及时向社会公布标签标识违法案件,发动群众参与,形成社会共治。
我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关注食品标签标识问题,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一定会越来越规范。我们消费者一定会可以买的方便吃的放心的。
2. 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哪些内容
必须标注的内容包括: ①食品名称; ②配料表; ③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④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⑤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 ⑥质量(品质)等级; ⑦产品标准号; ⑧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处理过的食品,必须在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经电离辐射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必须在配料表中加以说明。
3. 预包装食品贴牌加工第三方信息如何标注
我也刚刚碰到类似问题,我公司是食品生产企业,准备给一家公司做委托加工,除了要标明委托方、被委托方以外,还需要把销售代理商的资料标上去,咨询质监局,回答做不了备案,不知道该怎么办?求解答,谢谢!!!
4.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该怎么印刷
不是所有食品都需要标识。
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下列预包装食品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生鲜食品,如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禽蛋等;
——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
——包装总表面积≤100cm2
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
的食品;
——现制现售的食品;
——包装的饮用水;
——每日食用量≤10
g
或10
ml
的预包装食品;
——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5. 国家是怎样规定食品标签上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
以下是GB7718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 GB 2760 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可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 号)(标示形式见GB7718附录 B)。
在同一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选择附录 B 中的一种形式标示食品添加剂。
当采用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和国际编码的形式时,若某种食品添加剂尚不存在相应的国际编码,或因致敏物质标示需要,可以标示其具体名称。
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不包括其制法。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 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 GB 2760 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
6. 散装食品标签要标注哪些内容
这个应该看两个文件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 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第三条:运输散装食品必须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并在符合食品保存条件的状态下运输。
出厂的散装食品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密封包装,并在标签上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包装规格。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
7. 食品标签如何制作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标签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
引用标准
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1343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
术语
食品标签
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
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质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容器
将食品完全或部分包装,以作为交货单元的任何包装形式,也包括包装纸。
食品添加剂
为改善食品的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质或天然物质。
配料
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形式存在)于最终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水和食品添加剂。
保质期
指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保持食品质量(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食品完全适于销售,并符合标签上或产品标准中规定的质量(品质);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食品仍然是可以食用的。
保存期
指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食品可以食用的最终日期;超过此期限,产品质量(品质)可能发生变化,因此食品不再适于销售。
固形物
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中的固体部分,不包括可溶性固形物。
原则
一
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
二
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三
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四
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
标注内容
食品名称
一、 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二、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
三、无上述规定的名称时,必须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俗名。
四、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必须同时使用5.1.1条中规定的任意一个名称。
五、 为避免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和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名称前附加或在食品名称后注明相应的词或短语。
配料表
一、除单一配料的食品外,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明配料表。
二、配料表的标题为“配料”或“配料表”。
三、各种配料必须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
四、如果某种配料本身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必须在配料表中标明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列出原始配料。当复合配料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有规定名称,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则不必将原始配料标出,但其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标出。
五、各种配料必须按5.1条的规定使用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GB 2760规定的产品名称或种类名称。
六、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时(指发酵产品,如酒、酱油、醋等),为了表明产品的本质属性,可用“原料”或“原料与配料”代替“配料”,并按5.2.1.2条的规定标注。
固形物含量
5.3.1必须标明容器中食品的净含量,按以下方式标明:
a. 液态食品,用体积;
b. 固态食品,用质量;
c. 半固态食品,用质量或体积。
5.3.2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明净含量外,还必须标明该食品的固形物含量,用质量或百分数表示。
5.3.3同一容器中如果含有互相独立且品质相同、形态相近的几件食品时,在标明净含量的同时还必须标明食品的数量。
5.4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必须标明食品制造、包装、分装或销售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食品必须标明原产国、地区(指香港、澳门、台湾)名及总经销者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指南
5.5.1必须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
5.5.1.1日期的标注顺序为年、月、日。
5.5.1.2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标明保质期或保存期:
a.“最好在……之前食用”,或“最好在……之前饮用”(用于保质期);
“……之前食用最佳”,或“……之前饮用最佳”(用于保质期);
“……之前食用”,或“……之前饮用”(用于保存期)。
b.“保质期至……”;
“保存期至……”;
c.“保质期……个月”。
“保存期……个月”。
5.5.2如果食品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与贮藏条件有关,必须标明食品的贮藏方法。
8. 委托加工的食品标签应该怎么标注
有相应的规定,建议参考预包装食品相应的规定
9. 如何正确标注食品标签标识
正确标注食品标签标识有以下规定:
乳制品的包装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化学通用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使用奶粉、黄油、乳清粉等原料加工的液态奶,应当在包装上注明;使用复原乳作为原料生产液态奶的,应当标明“复原乳”字样,并在产品配料中如实标明复原乳所含原料及比例。
婴幼儿奶粉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详细说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