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增值税什么时候征收
⑴ 委托加工增值税怎么计算大神速来。
1、委托其他企业加工产品增值税计算方法:
(1)受托方收到加工费,按规定计提增值税。
(2)受托方是一般纳税人,对方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受托方抵扣进项税的凭证。
(3)委托加工的产品出售后,与自产产品或外购产品一样计算、缴纳增值税。
2、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
3、但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增值税。
(1)委托加工增值税什么时候征收扩展阅读
税务账务
尽管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但委托方在涉及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义务时,也要注意消费税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1、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例某副食品公司委托某个体经营者加工黄酒一批,2002年1月收回20吨,每吨单位税额是240元。其应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如下:
应纳消费税税额=20×240=4800元
2、外购委托加工材料:当委托方外购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料和主要材料时,要向供货方支付增值税。如果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将此项增值税予以抵扣。
3、发出委托加工材料:纳税人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如果由运输单位负责运送,也会涉及到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事宜。
4、支付加工费:委托方支付加工费时,如能取得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⑵ 在委托加工业务中计算增值税什么时候用组价
没有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价(本+利+税)
1.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价格=成本+利润+税金(消费税)
⑶ 委托加工企业增值税缴纳问题
是一个简单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根据《增值税条例》增值税纳税义内务发生时间有以下两个容方面: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纳税人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⑷ 委托加工的增值税问题
首先要明确加工的含义,所谓加工,是指委托方提供主要原材料,而受托方只提供少专量的辅助材料属和收取加工费,那么委托方收回产品,受托方会给委托方开具加工费(含辅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委托方当然可以用来抵扣。
其次,作为受托方,B所收取加工费,其当然是作为销项税额处理,只不过记入应税劳务而已。
⑸ 委托加工物资的增值税怎么计算
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回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答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委托加工中,不用向税务局交,但是支付受托方加工费时,增值税与加工费一起应支付给受托方。
2.按照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物资应负担的增值税,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应交增值税项目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其进项税额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中,而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借方;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非应交增值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项目的,以及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加工物资,其进项税额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中,即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方,而不能抵扣。
3.委托加工增值税税额=(材料费+加工费)/(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⑹ 委托加工时受托方和委托方的增值税分别应该怎么算
委托加工的时候,委托方的增值税,只有付给对方的加工费产生的进项税额,专如果对属方加工费开具的是增值税税专用发票,发出材料和收回货物都是不交增值税税的;
受委托方主要是加工费产生的销项税额,加工费可能含有辅料费,对方发来的材料入库和加工完后发回给对方也是不交增值税的。
⑺ 委托加工时受托方和委托方的增值税分别应该怎么算
1、委托加工的时候,委托方的增值税,只有付给对方的加工费产生的进项税额,版如果对方加工费开具权的是增值税税专用发票,发出材料和收回货物都是不交增值税税的;
2、受委托方主要是加工费产生的销项税额,加工费可能含有辅料费,对方发来的材料入库和加工完后发回给对方也是不交增值税的。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⑻ 委托加工增值税问题
一、关于委托加工产品征税问题
1.根据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日财政部《关于完善增值税征税办法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属于代收代缴税款的委托加工的应税产品,应按照受托方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上述规定中的“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和“利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工业企业以外的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委托加工产品时,必须在委托加工合同上如实注明(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材料成本,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由受托方所在县(市)税务机关核定。
3.工业企业以外的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委托加工的应税产品,如果受托方未履行代收代缴税款义务,除应由受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受托方进行处理外,委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对委托加工的应税产品补征增值税。
4.对由于委托方提供材料成本不实,而造成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款小于应纳税额的,应由委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材料实际成本计算补征增值税。并按照税收征管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5.对工业企业委托加工的产品,因未开具证明而被代收代缴的产品税、增值税和在此基础上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委托加工产品被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无论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是否用于连续生产,均不得从应纳税额中抵扣,也不能计入扣除项目金额。
6.对国内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委托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生产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加工的应税产品。工业企业收回后视同自制产品办理,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一律于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纳税。
7.对企业、单位和个人委托本企业、单位的职工和城镇居民、农民个人加工的应税产品,均应视同自制产品办理,对支付给职工、城镇居民、农民个人的各种加工费用均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单位、个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产品是否按照上述原则办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二、前店后场(坊)的征税问题
对于商业企业所属的实行工商统一核算的前店后场(坊)生产的应税产品,应当按照实际销售收入和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工业企业扩散产品收回后销售的征税问题
对工业企业将原由本企业生产的应税产品通过联合(包括技术转让形式)扩散给其他企业生产,收回后对外销售,应当征收增值税。
⑼ 支付委托加工费的时候为什么要交增值税
委托加工费属于在生产流转过程中的新增增值额,所以要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9)委托加工增值税什么时候征收扩展阅读:
增值税税收类型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
(一)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二)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三)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⑽ 委托加工物资的委托方需要交纳增值税么谢谢!
1、委托加工中,不用向税务局交,但是支付受托方加工费时,增值税与加工费一起应支付给受托方。
2、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处理流程:发给外单位委托加工物资时,应桨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由“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转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10)委托加工增值税什么时候征收扩展阅读: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成本差异” 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 (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按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 或“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