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企业怎么理解
① 加工贸易企业分为哪两类,其经营资格条件是什么
加工贸易企业分为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 (一)加工贸专易经营企业必须是依法属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 (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
② 怎样理解来料加工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有什么不同在账务和税务处理上应怎么处理
进料加工进料加工,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专为加工出口商品而用外汇进口原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生产装配成品或半成品,再出口的加工贸易方式。
进料加工企业在境外市场购进料件,生产的产品返销国外市场;进口料件与加工成品或半成品的所有权均属境内加工单位;对进料加工的进出口货物准予全额保税;进料加工合同项下的进出口货物一律免征进出口税。
◆ 合同登记备案
凡经营企业单独对外签约,再组织加工企业进行生产的(包括合同与加工生产企业按购销关系办理的)进料加工,由经营企业向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合同备案;凡经营单位对外签约后,采取异地分散加工的,由经营企业向其所在地海关申请合同备案。
海关经审核后,符合规定的,核发《登记手册》,经营企业持凭《登记手册》办理有关进出口和核销等手续。 来料加工来料加工,是指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简称料、件),必要时还提供机器设备,由中方按外商要求进行生产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中方收取加工费的合作生产形式。
现时实际的运作模式,是指由外商提供全部进口(或转厂)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简称料、件),不作价提供全部的机器设备和营运资金,由外商直接经营管理,成品全部交由外商出口或转厂销售,中方仅提供协作和必要的协助,按双方商定的方式收取工缴费的合作生产模式。在生产和经营管理上,外商完全占主导地位。
来料加工的进口料件不须支付外汇,出口货物也仅收取工缴费;加工生产装配的产品的所有权属来料者,产品必须复运出口,来料加工项下的进出口货物,不实行进出口许可管理和不征收进出口税。
◆ 合同登记备案
企业对外签订的来料加工合同,自审批部门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持有关单证向海关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经海关审核有关文件资料后,对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合同,海关发给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及编号的《对外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报关员凭此办理加工装配合同项下料件、设备进口和加工成品出口的通关手续。
◆ 来料加工货物的报关
-申报。
-接受查验。根据海关查验货物的要求,接受海关的查验。
-缴纳税费。
-接受放行。办妥申报、接受查验和缴纳税费手续,并领取了海关签章的报关审核销联后,可将货物运离海关监管现场。
-合同核销。
◆ 来料加工内销规定
-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复出口,不得滞留国内市场。确有特殊原因需转内销或转用於生产内销产品的,需报经原合同审批机构的上一级外经贸主管机构批准。由海关根据外经贸主管机构的批件,依照有关规定对进口料件征收税款并补征税款利息,计息期限为料件申报进口之日起至补征税之日止。
-进口料件属於国家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或登记管理的商品,经营企业需向海关提交用於内销或用於生产内销产品的进口许可证或登记证明。
-未经批准和海关核准,来料加工企业不得擅自内销,否则海关将作出处罚。
◆ 进料加工货物的报关
-申报。
-接受查验。根据海关查验货物的要求,接受海关的查验
-办理免税或缴纳税费
-对货物实行分类监管
-合同核销
③ 什么叫加工贸易,什么叫一般贸易
加工贸易是指由一国提供原材料(间或还提供有关的生产设备),并规定加工要求,回交由另一国进答行加工制作的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也即,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加工贸易分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两种。
一般贸易是相对于加工贸易来讲的,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
④ 什么是加工贸易及为什么使用它的原因
当前加工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朱洪蕊 王学文
加工贸易主要包括进料加工、三来一补等贸易方式。是国际上通用的一种贸易方式。20多年来,加工贸易为我国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繁荣我国对外贸易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加工贸易不适度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也已非常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认真剖析当前加工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应是当前我国对外贸易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国内经济体制不合理、企业管理水平不高、企业技术设备能力不强等因素影响,导致许多企业设备闲置。在这一时期,加工贸易的发展对于我国充分得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就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加工贸易过度的发展,加之我们的宏观调控措施不到位,加工贸易暴露出的问题也日益严重,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冲击国内传统支柱行业及相关农业。加工贸易是两头在外的贸易方式,对国内相关原料工业必然带来负面影响。这几年我国的棉花种植业、纺织业、石油工业、钢铁工业都曾大面积地受到冲击。
二是加工贸易渠道走私严重,扰乱正常的对外经济贸易秩序,冲击国内市场,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由于与海上走私和闯关走私相比,加工贸易走私更具隐蔽性。这几年利用加工贸易渠道走私的情况呈不断上升的势头。
三是增大贸易摩擦,影响扩大出口和出口创汇。目前,加工贸易已成为造成我国与发达国家产生摩擦的主要因素之一。这里面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按照国际原产地的统计原则,加工贸易大量为其他国家和地区加工的产品被外商再出口后,扩大了统计上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不平衡,增加了贸易摩擦,对我扩大外贸出口极为不利。(二)是据海关统计我国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约70%是通过香港成交由香港转口的。香港通过对料件和成品的两头作价,不仅使我国大量的出口利润被香港赚取,而且我国出口货物在香港的增加值也被美欧等国家统计为中国进口,势必扩大其来自中国的进口额和对我国的贸易逆差,加剧双边贸易摩擦和对我国市场准入的压力。(三)是我国加工贸易出口产品集中在机电、服装、纺织以及鞋类等一些轻工产品方面,这些产品大多与我国的一般贸易出口产品冲突,加工贸易出口的增长势必影响我国一般贸易的出口。
四是竞相降低加工费,导致加工贸易企业利润大幅下滑,进而减少整个国家的出口创汇。由于我国的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几个有限的劳动力密集型行业,本身劳动力密集型加工贸易企业产品的增值就很低,国内许多企业在国内需求市场疲软的情况下,为了从加工贸易中分得一杯羹,纷纷降低加工费以争夺国外客户。如此,国内加工贸易企业不计成本的自相竞争,使加工贸易企业陷入了加工贸易业务量增长,利润却大幅下滑的恶性循环,最终使用大多加工贸易企业在微利状态下运转,而另外一些加工贸易企业慢慢走上亏损、破产之路。同时,国家的外汇收入也无法与加工贸易出口值的快速增长,同步增长。
五是加工贸易政策的过多优惠,加剧了同一般贸易方式的冲突,使从事一般贸易的企业陷入不公平的对外贸易竞争环境中。加工贸易优惠主要集中在“税”和“证”两方面。加工贸易进口原料除国家有政策限制的外,大多保税和免进口配额、许可证等。既使企业加工成品内销补税,也至少可获得长达一年的缓税利益。而一般贸易企业却无此优惠。目前,国内许多原从事一般贸易的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也纷纷转向加工贸易,这显然将严重损害我国的对外贸易利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
六是带来新的就业问题。客观上说,加工贸易在开展初期的确为扩大我国劳动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具体到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加工贸易带来新的就业机会的同时,也导致许多基础工业的工人失业,使加工贸易解决就业问题大打折扣。
尽管目前加工贸易存在上述严重的问题,但加工贸易仍不失对外贸易的一种重要方式。我们需要做的工作是要正视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使加工贸易在合理的范围内健康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笔者以为,针对上述六个问题,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国家应出台有关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对日益膨胀的加工贸易规模予以控制,保护国内受冲击的行业,减少对外贸易摩擦,扶持一般贸易发展。具体的说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其一,组织专家研究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所占的合理比重,进而出台政策对加工贸易集中的行业、企业进行控制。其二,鼓励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国内原料,替代进口原料,扶持国内原料工业。其三,改变目前的加工贸易保税管理模式,借鉴美国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对加工贸易管理的方式,改进口“全额保税”为“退税加工”。
二是提高加工贸易附加值,增强加工贸易的创汇能力。一方面引导企业从开展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贸易,转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加工贸易,另一方面要扩大加工贸易的直接贸易,减少由香港转口,将由香港转口产生的差价纳入我们自己的收益。
三是转移原产国别,减少对外贸易摩擦。针对我国与美国和欧盟贸易顺差较大的问题,可以考虑引导我国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贸易企业适当地转移到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
四是严厉打击加工贸易走私违规活动,维护健康的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国内市场和企业。针对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日趋严重的情况,一方面,国家应完善立法和执法,另一方面,严厉打击加工贸易走私违规活动,堵塞加工贸易走私的渠道。只有从严打击加工贸易走私活动,才能切实维护正常的对外贸易秩序,防止加工贸易走私冲击国内企业生产和国内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些重要产品。
⑤ 什么是加工贸易
什么是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主要指对外加工装配贸易、中小型补偿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而通常所说的“三来一补”,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其中来样加工不在加工贸易的范围内。
1.进料加工。又叫以进养出,指用外汇购入国外的原材料、辅料,利用本国的技术、设备和劳力,加工成成品后,销往国外市场。这类业务中,经营的企业以买主的身份与国外签订购买原材料的合同,又以卖主的身份签订成品的出口合同。两个合同体现为两笔交易,它们都是以所有权转移为特征的货物买卖。进料加工贸易要注意所加工的成品在国际市场上要有销路。否则,进口原料外汇很难平衡,从这一点看进料加工要承担价格风险和成品的销售风险。
2.来料加工。它通常是指加工一方由国外另一方提供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按照双方商定的质量、规格、款式加工为成品,交给对方,自已收取加工费。有的是全部由对方来料,有的是一部分由对方来料,一部分由加工方采用本国原料的辅料。此外,有时对方只提出式样、规格等要求,而由加工方使用当地的原、辅料进行加工生产。这种做法常被称为“来样加工”。
3.装配业务。指由一方提供装配所需设备、技术和有关元件、零件,由另一方装配为成品后交货。来料加工和来料装配业务包括两个贸易进程,一是进口原料,二是产品出口。但这两个过程是同一笔贸易的两个方面,而不是两笔交易。原材料的提供者和产品的接受者是同一家企业,交易双方不存在买卖关系,而是委托加工关系,加工一方赚取的是劳务费,因而这类贸易属于劳务贸易范畴。它的好处是:加工一方可以发挥本国劳动力资源丰裕的优势,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补充国内原料不足,充分发挥本国的生产潜力;可以通过引进国外的先进生产工艺,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本国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适销能力和竞争能力。当然,来料加工与装配业务只是一种初级阶段的劳务贸易,加工方只能赚取加工费,产品从原料转化为成品过程中的附加价值,基本被对方占有。由于这种贸易方式比进料加工风险小,目前在我国开展得比较广泛,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4.协作生产。它是指一方提供部分配件或主要部件,而由另一方利用本国生产的其他配件组装成一件产品出口。商标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既可用加工方的,也可用对方的。所供配件的价款可在货款中扣除。协作生产的产品一般规定由对方销售全部或一部分,也可规定由第三方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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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加工贸易生产型企业
加工贸易生产型企业是指企业的主要业务是生产,且原材料免税进口,成品免税出口专,主要属有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企业。 要更详细一点参考下面的内容:
加工贸易是一国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进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本国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从而获得以外汇体现的附加价值。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其方式多种多样。生产型企业是指主要以生产为主的企业,无设计无销售,生产后交国外公司进行销售,简单的说就是劳动密集型企业。
⑦ 加工贸易的概念
加工贸易,主要指对外加工装配、中小型补偿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而通常所说的“三来一补”,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其中来样加工不在加工贸易的范围内。
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其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有:
1.进料加工。又叫以进养出,指用外汇购入国外的原材料、辅料,利用本国的技术、设备和劳力,加工成成品后,销往国外市场。这类业务中,经营的企业以买主的身份与国外签订购买原材料的合同,又以卖主的身份签订成品的出口合同。两个合同体现为两笔交易,它们都是以所有权转移为特征的货物买卖。进料加工贸易要注意所加工的成品在国际市场上要有销路。否则,进口原料外汇很难平衡,从这一点看进料加工要承担价格风险和成品的销售风险。
2.来料加工。它通常是指加工一方由国外另一方提供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按照双方商定的质量、规格、款式加工为成品,交给对方,自己收取加工费。有的是全部由对方来料,有的是一部分由对方来料,一部分由加工方采用本国原料的辅料。此外,有时对方只提出式样、规格等要求,而由加工方使用当地的原、辅料进行加工生产。这种做法常被称为“来样加工”。
3.装配业务。指由一方提供装配所需设备、技术和有关元件、零件,由另一方装配为成品后交货。来料加工和来料装配业务包括两个贸易进程,一是进口原料,二是产品出口。但这两个过程是同一笔贸易的两个方面,而不是两笔交易。原材料的提供者和产品的接受者是同一家企业,交易双方不存在买卖关系,而是委托加工关系,加工一方赚取的是劳务费,因而这类贸易属于劳务贸易范畴。它的好处是:加工一方可以发挥本国劳动力资源丰裕的优势,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补充国内原料不足,充分发挥本国的生产潜力;可以通过引进国外的先进生产工艺,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本国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适销能力和竞争能力。当然,来料加工与装配业务只是一种初级阶段的劳务贸易,加工方只能赚取加工费,产品从原料转化为成品过程中的附加价值,基本被对方占有。由于这种贸易方式比进料加工风险小,目前在我国开展得比较广泛,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4.协作生产。它是指一方提供部分配件或主要部件,而由另一方利用本国生产的其他配件组装成一件产品出口。商标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既可用加工方的,也可用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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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何谓“加工贸易”
35号文执行以来加工贸易政策浅述 ,外贸知识,外贸入门
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方式,占有中国外贸总额的半壁江山。同时,加工贸易也是我国利用外贸的重要渠道。从实际情况看,在对加工贸易加强监管和有利企业方便经营的政策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存在某种程度的矛盾,制定加工贸易政策就必须从中选择最佳平衡点,以最大程度地兼顾两方面的需要。
35号文的制定出台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加工贸易实行漫山放羊、遍地开花的发展模式,客观上使得加工贸易的海关监管难度较大,出现了一些利用加工贸易走私的不法现象。为了维护正常的加工贸易秩序,防止和打击利用加工贸易走私、逃税和逃汇等违法行为,去年3月,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意见》(即通常所说的35号文),以加强对加工贸易的监管。
35号文涉及内容甚多,但其核心内容主要是两项。一是对加工贸易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将加工贸易企业分为A、B、C、D四类,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行宽紧程度不一的台账管理制度。A类企业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B类企业除限制类商品外实行台账“空转”,C类和D类企业实行台账“实转”管理。所谓“实转”即加工料件进口时先行缴纳等同进口环节税的保证金,待加工料件复出口后进行核销。二是对加工贸易货品实行分类管理,把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分为禁止、限制和允许三大类。限制类商品除A类企业外,都实行台账保证金“实转”,目前限制类的商品主要是聚乙烯、聚酯切片、棉花、棉纱及棉坯布、植物油、羊毛等可能冲击国内市场的敏感商品,这些也是加工贸易中广泛使用的原材料。
由于35号文改变了1995年以来对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的制度,是加工贸易政策的一项较大调整,出台以后即受到各方关注,原定于1999年6月1日起实行的分类管理政策延至同年10月1日才开始实施。35号文的执行有力地遏制了利用加工贸易走私的现象,但“实转”的做法客观上不可避免地增加了一些企业的成本支出,占用了企业流动资金,增加了企业相应的利息负担,使得部分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出现困难。
当前企业反映的一些问题
35号文执行以来,有关加工贸易政策在实践中得到了调整和完善,但企业在具体经营仍然提出了一些问题。
反映较为集中的是关于企业分类标准的问题。不少加工贸易企业认为当前分类标准虽然有所放宽,但仍然十分严格,特别是对A类企业限制太严。如A类企业违规处罚金额1000元以上的,即纳入分类评定纪录,而有统计表明,A类企业违规罚款金额在1000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的,占到被罚款总数的80%。又如一些企业认为,企业违规行为中相当大比重是申报笔误等技术性的非恶意违规,但都作为企业分类的评定依据。据深圳市反应,在最近企业分类的动态调整中,企业分类升少降多,全市加工贸易企业由B类升为A类的只有4家,而由A类降为B类的多达270家,由A类直接降为C类的企业有8家,由B类降入C类的有110家。
同时,在加工贸易合同备案过程中海关对分类企业采取“就低不就高”的做法,由于发生在A类企业和B类企业之间的结转十分普遍,A类企业因此也需要设立台账或缴纳保证金,这使得A类企业的优惠待遇往往形同虚设。
此外,一些地方反映以多种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办法制定出台后,在具体执行中还有一定的困难。主要是银行抵押资信评定手续较复杂,海关与中行的单据不能很好地衔接,一些加工贸易企业自有资产少,难地提供担保等原因造成的。有的企业反映目前有关部门制定的进口商品单耗定额标准,与实际生产需要不尽相符合,特别是有的电子元器伯出入较大,难于及时通过海关核销。广东等地“香港一日游”(即加工贸易产品出口复进口问题)现象又有所增加,主要是加工贸易转产深加工手续复杂、办理时间长,结转时无法享受退税等原因造成的。
加工贸易政策有所完善
为了给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有关方面针对外商和加工贸易企业反映集中的问题,于35文开始执行以来,先后又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配套政策,从当前情况看,加工贸易政策在具体操作中得到了较为明显的完善。
相应放宽企业分类标准,实行分类动态管理。主要是对争议颇大的C类企业划分标准加以修改,原来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违规行为就会被定为C类管理的企业,现在只要其违规次数不超过上年报关次数千分之一,就可不定为C类管理企业。企业违规行为处罚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不作为C类管理企业的评定纪录。另据了解,最近一些地方实际操作中还允许出口额超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出口企业享受A类企业的相应政策。
允许加工贸易企业以多种形式缴纳税款保证金。1999年底,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工贸易企业以多种形式缴纳税款保证金实施办法》,今年4月中旬,该《办法》的《实施细则》也得以出台。该办法规定有关担保机构经自行评估后,可以加工贸易企业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多种形式为其出具海关认可的税款保付保函,海关即视同企业已足额缴纳保证金,为加工贸易企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这为缓解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压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对B类企业实行台账保证金减半征收。从今年5月1日起,有关方面对B类企业限制类商品的进口保证金减半征收,此举较大地改善了因缴纳台账保证金占压企业资金的情况,受到了加工贸易企业的普遍欢迎。
结论
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方式,占有中国外贸总额的半壁江山,1999年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总额53.4%。同时,加工贸易也是我国利用外资的重要渠道,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的比重相当大。因此,完善加工贸易政策对当前我国外经贸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从实际情况看,在对加工贸易加强监管和有利企业方便经营的政策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存在某种程度的矛盾,制定加工贸易政策就必须从中造择最佳平衡点,以最大程度地兼顾两方面的需要。在此意义上,分类管理的办法是当前能够实施的较好的办法,坚持这一指导思想,完善分类标准,既有效地限制违法行为,又尽可能为守法企业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应当是今后一段时间完善加工贸易政策的取向。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积极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探索适合现阶段我国加工贸易发展情况的有效管理模式,并以解决加工贸易使用国产原材料退税问题为突破口,推动加工贸易与国内产业发展更好结合,提高加工贸易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⑨ 什么是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是一种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进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专本国的生产能力属和技术,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从而获得以外汇体现的附加价值。
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按照所承接的业务特点不同,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9号)规定,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经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
⑩ 加工贸易有何特点
从广义上抄讲,加工贸易是外袭国企业(通常是工业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的企业)以投资的方式把某些生产能力转移到东道国或者利用东道国已有的生产能力为自己加工装配产品,然后运出东道国境外销售。 从狭义上讲,加工贸易是部分国家对来料或进料加工采用海关保税监管的贸易。 加工贸易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与一般贸易的区别上: 1、从参与贸易的货物来源角度分析,一般贸易货物主要来自本国的要素资源,符合本国的原产地规则;而加工贸易的货物主要来自国外的要素资源,不符合我国的原产地规则,而只是在我国进行了加工或装配。 2、从参与贸易的企业收益分析,从事一般贸易的企业获得的收益主要来自生产成本或收购成本与国际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而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实质上只收取了加工费。 3、从税收的角度分析,一般贸易的进口要缴纳进口环节税,出口时在征收增值税后退还部分税收;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不征收进口环节税,而实行海关监管保税,出口时也不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