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作怎么补上当兵时的社保
『壹』 退伍之后参加工作的当兵三年的社保怎么补交标准是什么
当兵三年不需要补交,视同投保工龄。
『贰』 当兵时候的工龄现在还能补缴社保嘛
你这个问题是比较麻烦的
你需要咨询下现在参保地社保,怎么调档案过来,怎么视同你的军龄和补交
这个问题是没有统一政策来规定该怎么做的,只能咨询当地社保明确
『叁』 当兵期间的社会保险如何补办
根据国家规定参军服兵役时间可计算工龄,您可请单位劳工人员携带您的档案材料到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工龄认定手续
一、关于军龄是否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宣传提纲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7〕192号)精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办理军龄登记手续后,应按规定参保缴费,其实际缴费年限和原有军龄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因此,服役期5年应视同缴费年限。
二、关于如何办理登记手续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参保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在单位在为来信人申报办理参保时可将其身份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一并进行军龄登记;如用人单位已为其申报办理参保,来信人也可持民政部门确认的身份证明和退役转业证明(或退伍军人登记表)原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军龄登记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原有军龄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肆』 当兵五年,隔了两年到单位上班,开始交社保,单位让把那两年的社保补上,要不当兵五年不算工龄,怎么办
只补医疗,此外,好像当兵在家待岗时候,政府缴纳社保的,最差方法也就是那两年暂停社保缴纳,然后补交医疗
『伍』 当兵两年的社保续交怎么操作呀
12年之前,部队义务兵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凭退伍证在当地社保机构个人续交或者补缴两年社保金额!
『陆』 1982当兵后参加工作退休需补交当兵期间社保吗
1982年当兵后。参加工作退休需要补交当兵期间的社保吗?按照道理来说。你在部队本身部队都给你交社保了。不可能会说在交他补交社保。
『柒』 社保可以补交吗 我当兵的社保在户籍地到2015年,今年上班在外省,单位交2017年社保,我可以补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
『捌』 退伍军人怎么补社保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十六条,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为规范军人保险关系,维护军人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2年4月27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8)参加工作怎么补上当兵时的社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四条 国家促进军人保险事业的发展,为军人保险提供财政拨款和政策支持。
第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险主管部门负责全军的军人保险工作。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军队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军人保险工作。
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负责承办军人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军人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办理军人保险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 军人依法参加军人保险并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军人有权查询、核对个人缴费记录和个人权益记录,要求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提供军人保险和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玖』 全国退伍军人社保补缴方式是什么
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退伍军人是可以补缴社保的。
(一)允许参保和补缴
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允许参保。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补缴。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
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退役士兵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存在的问题,各地按规定予以解决。
(二)补缴责任和要求
退役士兵参加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原则上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原单位已不存在或缴纳确有困难的,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
政府补缴年限不超过本人军龄。上述单位缴费财政补助部分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承担,安置地省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对地方给予适当补助。对于个人缴费部分,个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的,地方政府对其个人缴费予以适当补助。
(三)缴费工资基数和费率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安置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安置地规定执行,相应记录个人权益。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参保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四)参保和补缴手续
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经办机制。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或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退役证明,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登记军龄、提出申请。
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将相关认定信息及证明材料分别提供给安置地(或参保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征收机构办理参保和补缴手续。
『拾』 退伍军人参加工作后如何补当兵期间的社保标准是什么
当兵期间的社保是由部队代为缴纳的,退伍后由部队统一转到地方民政指定的个人账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