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起重机械安全监理工作
1. 如何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一、监理企业要重视安全监理工作 首先,监理企业领导层对安全方面要重视,而在一个项目监理机构,总监要重视安全监理,要充分认识到监理部门已成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必不可少的安全管理主体之一,监理要参与到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中去。其次,监理企业要对项目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监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各种安全方面的技术规程标准。第三,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监理部门内要有成套完善的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如:公司对各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巡查制度,项目部总监的安全检查制度。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1.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可写在《监理规划》中,必要时编制《安全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监理人员。2.审查各参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人员的岗位资格证。3.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是否有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是否建立了安全岗位责任制。4.检查施工单位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5.核查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项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是否就绪。6.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7.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进行审查。8.审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安全标志平面图。9.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任务书中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及其它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书同时进行。【扩展阅读篇】工作总结格式一般分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署名四部分。(1)标题。一般是根据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目的要求、总结方向来定。同一事物因工作总结的方向——侧重点不同其标题也就不同。工作总结标题有单标题,也有双标题。字迹要醒目。单标题就是只有一个题目,如《我省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尝试》。一般说,工作总结的标题由工作总结的单位名称、工作总结的时间、工作总结的内容或种类三部分组成。如“××市化工厂1995年度生产工作总结”“××市××研究所1995年度工作总结”也可以省略其中一部分,如:“三季度工作总结”,省略了单位名称。毛泽东的《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其标题不仅省略了总结的单位名称,也省略了时限。双标题就是分正副标题。正标题往往是揭示主题——即所需工作总结提炼的东西,副标题往往指明工作总结的内容、单位、时间等。例如:辛勤拼搏结硕果——××县氮肥厂一九九五年工作总结——(2)前言。即写在前面的话,工作总结起始的段落。其作用在于用简炼的文字概括交代工作总结的问题;或者说明所要总结的问题、时间、地点、背景、事情的大致经过;或者将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主要经验、成绩与效果等作概括的提示;或者将工作的过程、基本情况、突出的成绩作简洁的介绍。其目的在于让读者对工作总结的全貌有一个概括的了解、为阅读、理解全篇打下基础。(3)正文。正文是工作总结的主体,一篇工作总结是否抓住了事情的本质,实事求是地反映出了成绩与问题,科学地总结出了经验与教训,文章是否中心突出,重点明确、阐述透彻、逻辑性强、使人信,全赖于主体部分的写作水平与质量。因此,一定要花大力气把立体部分的材料安排好、写好。正文的基本内容是做法和体会、成绩和缺点、经验和教训。1)成绩和经验这是工作总结的目的,是正文的关键部分,这部分材料如何安排很重要,一般写法有二。一是写出做法,成绩之后再写经验。即表述成绩、做法之后从分析成功的原因、主客观条件中得出经验教益。二是写做法、成绩的同时写出经验,“寓经验于做法之中”。也有在做法,成绩之后用“心得体会”的方式来介绍经验,这实际是前一种写法。成绩和经验是工作总结的中心和重点,是构成工作总结正文的支柱。所谓成绩是工作实践过程中所得到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所谓经验是指在工作中取得的优良成绩和成功的原因。在工作总结中,成绩表现为物质成果,一般运用一些准确的数字表现出来。精神成果则要用前后对比的典型事例来说明思想觉悟的提高和精神境界的高尚,使精神成果在工作总结中看得见、摸得着,才有感染力和说明力。2)存在的问题和教训一般放在成绩与经验之后写。存在的问题虽不在每一篇工作总结中都写,但思想上一定要有个正确的认识。每篇工作总结都要坚持辩论法,坚持一分为二的两点论,既看到成绩又看到存在的问题,分清主流和枝节。这样才能发扬成绩、纠正错误,虚心谨慎,继续前进。写存在的问题与教训要中肯、恰当、实事求是。
2. 如何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是目前建筑施工现场应用最为普遍和广泛的特种机械设备,而塔式起重机因其制造、租赁、安装、使用各个环节涉及的单位众多,管理要素牵涉资料审核、关键部位、环节的重点控制、日常使用过程的动态监控等各个环节,管理控制难度大,且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大。为此,如何使对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监理工作能够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总结。本人结合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起重机械管理规定、技术规程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以及自身几年来管理工作的体会,认为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程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并运用到安全监理工作中
要做好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理人员首先应该掌握现阶段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主要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建办市[2006]82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塔式起重机》(GB/T5031)等。只有全面掌握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规程,才能更好的履行监理程序,才能在监理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
二、认真履行监理的“审核”职责
“审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审核塔式起重机进场安装前的相应资料:
(1)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产品合格证;
(3)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4)备案证明资料——此备案证明资料由塔式起重机所有权单位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5)准用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的本起重设备的准用证;
(6)施工单位与出租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此租赁合同须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7)出租单位营业执照;
(8)出租单位的行业确认证书。
2、审核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环节的相应资料:
(1)施工单位与安装、拆卸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合同须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2)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机械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其他部门颁发的证书为无效证件;
(5)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站认可的安装告知书;
(6)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此专项方案应由安装、拆卸单位编制,经安装、拆卸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7)审核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安装单位出具自检报告书——自检报告书应符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附录A;
(9)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书;
(10)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验收由施工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记录应符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附录B;
(11)使用备案证——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3、审核使用环节的相应资料:
(1)施工单位制定的塔式起重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其他部门颁发的证书为无效证件;
(4)月检及周期性检查报告——检查报告格式应符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附录C
。周期性检查是指当塔式起重机使用周期超过一年时,由施工单位组织的对塔式起重机进行的一次全面检查。
三、做好对以下重点环节的监控
1、首先应对塔式起重机进行甄别,判定其是否为合格产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塔式起重机严禁使用:
(1)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产品----根据《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QT60/80塔机、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及自行安装的固定式塔式起重机为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产品。
(2)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经评估不合格的产品-----根据《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630KN.m以下(不含630KN)的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为10年;630---1250KN.m(不含1250KN)使用年限为15年;根据经验数据,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超过8年即进入事故多发期,要求在进场前进行一次全面评估,确认其是否为合格产品。
(3)不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产品;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产品。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证明等原始资料;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历史安装资料等。
2、对安装、拆卸环节的控制要点:
(1)安装前对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及其地基承载力的检查,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应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载。
①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及其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和设计图纸的要求;
②基础的位置、标高、尺寸;
③基础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混凝土强度报告等相关资料;
④安装辅助设备的基础、地基承载力、预埋件等;
⑤基础的排水设施。
(2)检查安装、拆卸单位对安装、拆卸人员的技术交底是否落实,检查情况应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
(3)安装、拆卸作业过程的控制要点:
①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②安装、拆卸作业期间,应设警戒区,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区域内;
③雨雪、浓雾天气严禁作业。安装时塔式起重机最大高度处的风速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且风速不得超过12m/S;
④不宜在夜间进行安装作业;
⑤安装作业应连续进行,当不能连续进行时,必须将已安装的部位固定牢靠并达到安全状态,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⑥电气设备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安装所用的电源线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的要求。
(4)附着装置安装环节的控制要点:
①附着装置的构件和预埋件------应由原制造厂家制造,禁止擅自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②附着装置的安装单位-----必须是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实施,不得由不具安装资质的出租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进行安装作业。目前在实施过程中由出租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进行顶升作业的现象比较普遍,应将此作为重点予以控制。
③附着装置的设计应符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3.3的规定。
(5)顶升环节的控制要点:
①建筑塔式起重机的顶升,必须由施工单位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安装单位实施,不得由不具安装资质的出租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进行安装作业,目前在实施过程中由出租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进行顶升作业的现象比较普遍,应将此作为重点予以控制。
②顶升作业应符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3.4的规定。
3、使用环节的控制要点:
(1)塔式起重机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这是目前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造成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因此在使用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将此作为控制重点,日常随时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将此项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并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
(2)对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监理人员要检查安全交底是否适时进行,交底内容是否全面,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是否履行了签字手续,并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
(3)实行多班作业的设备,交接班制度的落实-----应检查交接班记录,并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
(4)月检及周期性检查制度的落实。月检及周期性检查的实施,普遍存在检查不落实或走过场。重点控制实施月检的单位、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检查内容是否全面,检查报告各方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月检记录及周期检查记录应符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附录C格式。
三、其他强制性性条文规定
1、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任意两台塔式起重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最小不得小于2m;
(2)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2、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
(1)结构件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的;
(2)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的;
(3)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的;
(4)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的;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
3、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并应按程序进行调试合格。
4、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严禁用其他代用品代用。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件连接螺栓。
5、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器代替操纵机构。
四、目前监理在塔式起重机安全控制过程中的存在问题
1、在执行审核程序过程中的存在问题|
(1)建筑起重设备与提供的证件不符,如甲生产厂制造,乙厂的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甲单位的安装资质,乙单位编制的方案等。
(2)报审的资料不全。往往缺的最多的是安全技术档案。特别要强调的就是出租单位的资质及行业确认书。
(3)报审资料的失效,如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等。
(4)只重视审核主体资料,忽视了附着装置、连接件等资料的审查。
2、安装、拆卸环节存在的问题
(1)安全技术交底不落实;
(2)安装单位的安装、拆卸工作的实施与具体制定的专项施工方案脱节;
3)不是有组织的进行安装或拆卸,管理人员和安全员不到场;
(4)只重视主体安装、拆卸作业的控制,而忽视附着装置、顶升作业的控制;
(5)拆装人员不带安全帽或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等现象时有发生;
(6)安装、拆卸作业区域内无维护措施、无警示牌、无人在地面监护等;
(7)安装完后无自检记录,也无特种设备检测中新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擅自使用。
这些违规作业增加了作业时的安全风险,也增大了安全监理的风险,是坚决应该杜绝的。
3、使用过程存在的问题:
(1)司机、指挥、司索工无证上岗;
(2)多班作业的不执行交接班制度,无交接班记录;
(3)周期检查制度不落实或者检查走过场。
以上问题,监理人员应注意落实。
五、加大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管力度及对拒不整改问题或单位的制裁力度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实现项目安全生产,是我们开展一切安全监理工作的目的,也是根治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作为监理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项目监理机构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通过建设单位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监理工作切忌流于形式,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定要采取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和落实,体现监理工作成效,实现项目安全生产。
3. 如何做好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
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 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其内容包括: 1、 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规定了防护栏杆的高度, 设置原则及计算方法。 2、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规定了登高设施的使用及要求. 独立悬空作业应遵守的原则。 3、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规定了交叉作业的防护措施及安全间隔距离。 4、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注: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 高处作业还包括各类洞、 坑、 沟、 槽等工程的施工 1、 监理规划 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1、 对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查。 审查内容:(1) 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2) 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3)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4)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5) 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6) 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2、 管理措施的制定。 3、 对施工单位资质和上岗人员的审查及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 审查内容: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5)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6)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7)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 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 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 对进场防护材料和设备的检查。 5、 对施工过程的检查、 控制、 管理和验收。 6、 对天气情况的掌握, 做好预控工作 A 1、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 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 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 工具、 仪表、 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 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 确认其完好, 方能投入使用。 4、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 持证上岗, 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 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 必须及时解决; 危及人身安全时, 必须停止作业。 6、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 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 均应堆放平稳, 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作业中的走道、 通道板和登高用具, 应随时清扫干净; 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 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 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 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 冰、 霜、 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 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下强风、 浓雾等恶劣气候, 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 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 发现有松动、 变形、 损坏或脱落等现象, 应立即修理完善。 8、 因作业必需, 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 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9、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 应设警戒区, 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 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 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 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 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 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B (一) 临边作业 1、 检查对临边高处作业, 有无设置防护措施, 序号 检查内容 1 基坑周边, 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 料台与挑平台周边, 雨篷与挑檐边, 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 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 头层墙高度超过 3.2m 的二层楼面周边, 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 3.2m 的楼层周边, 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 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 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 应予分隔封闭。 5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 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 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 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 应符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 70mm, 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 80mm, 并须用不小于 16 号的镀锌钢丝绑扎, 不应少于 3 圈, 并无泻滑。 2 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 70mm, 下杆稍径不应小于 60mm, 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 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 或用不小于 12 号的镀锌钢丝绑扎, 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3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 16mm, 下杆直径不应小于 14mm。 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 18mm, 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 4 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 φ48×(2.75~3.5) mm 的管材, 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5 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 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 以电焊固定。 3、 检查搭设临边防护栏杆 序号 检查内容 1 防护栏杆应由上、 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 上杆离地高度为 1.0~1.2m, 下杆离地高度为 0.5~0.6m。 坡度大于 1∶ 2.2 的层面, 防护栏杆应高 1.5m, 并加挂安全立网。 除经设计计算外, 横杆长度大于 2m 时, 必须加设栏杆柱。 2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必须符合要求: 3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 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 能经受 任何方向的 1000N 外力。 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 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 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 防护栏杆必须自 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 的挡脚板或 40cm 的挡脚笆。 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 不应大于 25mm。 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 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 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5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 除防护栏杆外, 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1、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 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 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序号 检查内容 1 板与墙的洞口, 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 防护栏杆、 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2 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 10m 设一道安全网 3 钢管桩、 钻孔桩等桩孔上口, 杯形、 条形基础上口, 未填土的坑槽, 以及人孔、 天窗、地板门等处, 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 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 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2、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 加盖件、 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 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序号 检查内容 1 楼板、 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 25cm 但大于 2.5cm 的孔口, 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 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2 楼板面等处边长为 25~50cm 的洞口、 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 木等作盖板、 盖住洞口。 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 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3 边长为 50~150cm 的洞口, 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 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 脚手板。 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 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 20cm。4 边长在 150cm 以上的洞口, 四周设防护栏杆, 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 垃圾井道和烟道, 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 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 管道井施工时, 除按上办理外, 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 如有临时性拆移, 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 深沟与管道坑、 槽, 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 2 倍的荷载。 7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 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 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 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 15cm, 也可采用防护栏杆, 下设挡脚板(笆) 8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 80cm 的窗台等竖向洞口, 如侧边落差大于 2m 时, 应加设 1.2m高的临时护栏。 9 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 洞口, 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 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C 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 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 柱、 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 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3、 攀登的用具, 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 11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 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 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4、 移动式梯子, 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5、 梯脚底部应坚实, 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 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 30cm 为宜, 不得有缺档。 6、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 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 且接头不得超过 1 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 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7、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 35°~45°为宜, 铰链必须牢固, 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8、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 梯宽不应大于 50cm, 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 的角钢, 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 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 并加设 1~1.5m 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 攀登高度以 5m 为宜。 超过 2m 时, 宜加设护笼, 超过 8m 时, 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9、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 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 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 必须面向梯子, 且不得手持器物。 10、 钢柱安装登高时, 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 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 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 其高度不宜小于 1m, 有电焊防风要求时; 其高度不宜小于 1.8m, 11、 登高安装钢梁时, 应视钢梁高度, 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 梁面上需行走时, 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 当改用扶手绳时, 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 l/20, 并应控制在10cm 以内。 12、 钢层架的安装, 应遵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在层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 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 梯形层架应在两端, 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 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 踏步间距不应大于 40cm, 毛竹梢径不应小于 70mm。2 屋架吊装以前, 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3 屋架吊装以前, 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 吊装完毕后, 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1、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 并必须视具体情况, 配置防护栏网、 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 脚手板、 吊篮、 吊笼、 平台等设备, 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3、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钢结构的吊装, 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 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 电焊、 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 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 拆卸时的安全措施, 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层架、 桁架等大型构件前, 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2 悬空安装大模板、 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 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 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 严禁站人和行走。 3 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 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4、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 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 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 拆模板。 结构复杂的模板, 装、 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2 支设高度在 3m 以上的柱模板, 四周应设斜撑, 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低于 3m 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3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 应有稳固的立足点。 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 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模板上有预留洞时, 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 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 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 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 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 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2 绑扎圈梁、 挑梁、 挑檐、 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 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 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3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 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m 以内的柱钢筋。 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 整体竖立。 绑扎 3m 以上的柱钢筋, 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6、 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浇筑离地 2m 以上框架、 过梁、 雨篷和小平台时, 应设操作平台, 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2 浇筑拱形结构, 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 浇筑储仓, 下口应先行封闭, 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3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 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或架设安全网。 7、 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进行预应力张拉时, 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雨天张拉时, 还应架设防雨棚。 2 预应力张拉区域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 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 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档板。 档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 1.5~2m, 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 0.5m 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 1m。 3 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8、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安装门、 窗, 油漆及安装玻璃时, 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 阳台栏板上操作。 门、 窗临时固定, 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 以及电焊时, 严禁手拉门、 窗进行攀登 2 在高处外墙安装门、 窗, 无外脚手时, 应张挂安全网。 无安全网时, 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3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 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 不得在窗台上站立, 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D 1、 移动式操作平台, 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 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2 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 10m2, 高度不应超过 5m。 还应进行稳定验算, 并采用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3 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 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 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 80mm。 4 操作平台可用 φ(48~51) ×3.5mm 钢管以扣件连接, 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 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 平台的次梁, 间距不应在于 40cm; 台面应满铺 3cm 厚的木板或竹笆。 5 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2、 悬挑式钢平台, 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 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 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2 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 必须位于建筑物上, 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3 斜拉杆或钢丝绳, 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 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4 应设置 4 个经过验算的吊环。 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 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 吊环应用甲类 3 号沸腾钢制作。 5 钢平台安装时, 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 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 3个。 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 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6 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7 钢平台吊装, 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 接好钢丝绳, 调整完毕, 经过检查验收, 方可松卸起重吊钩, 上下操作。 8 钢台使用时, 应专人进行检查, 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 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3、 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 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 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 1、 支模、 粉刷、 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 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作业的位置, 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时, 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 钢模板、 脚手架等拆除时, 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 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 1m, 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1m。 楼层边口、通道口、 脚手架边缘等处, 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 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 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 均应搭设 安全防护棚。 高度超过 24m 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 应设双层防护。 5、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 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 E 1、 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 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 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验收也可分层进行, 或分阶段进行。 2、 安全防护设施, 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 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3、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应具备下列资料: (1) 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 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4、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所有临边、 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 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 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 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 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 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5、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 并作出验收记录。 凡不符合规定者, 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 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1、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落实分部、 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4、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 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 发现安全隐患, 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5、 对主要结构、 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 除日常跟踪检查外, 视施工情况, 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6、 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7、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必要时, 以书面形式汇报, 并作好汇报记录; 8、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 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 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 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 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0、 如遇到下列情况, 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 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 经提出后, 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 变更工程材料时; (6)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 出现安全事故时; 六、 1、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包括计算书。 2、 安全防护设施自检, 验收记录。 3、 安全防护设施变更单及相关图纸。
4. 监理工程师应该如何搞好安全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安全方面很难控制,在监理工作中基本上有“三控三管一协调”的说法,其回中的安全管理答很不好掌握,在工作中主要出现的安全问题主要有:施工用电、安全搭设及防护、施工设备安全、质量安全等。
施工用电上,很简单,主要主要施工用点有没有乱搭、乱接的现象
安全搭设及防护注意电梯、楼梯井等悬挑或无护栏的位置,以及施工脚手架的安全
施工设备安全主要吊篮,施工电梯,塔机下的防护等,同时还要注意施工现场进出口的安全搭设
质量安全主要是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就可以避免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几点只是几个相对比较重要的,平时多看规范,多问,多看现场,经过努力工作一定能做好。
概括的不全,还望见谅!!!
5. 浅谈如何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随着国家各种建筑工程法律、规章及地方建筑工程法规的陆续出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监管、工程监理制的推行、普及,以及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意识已是深入人心,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却未能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恶性安全事故频发。针对这种情况,作为监理单位从业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加强安全管理意识,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业务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才能更好地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监理目标。笔者从事监理工作多年,下面从几个方面谈谈监理的安全管理。
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意义
1.1 有利于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协调机制
当前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一是施工企业内部建立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而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于受到自身利害关系和共同利益的影响,有可能降低安全标准,放松管理要求;政府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受到编制和经费的制约,难以对所有的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使安全管理体系存在漏洞。而监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发生的事件、情况可以随时掌握,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可以及时地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者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顿,并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监督网络。
1.2 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质量与安全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有了好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技术措施才能有效地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劳动者如果在生产中没有安全感就不可能安心工作,不可能创造出很高的劳动生产率和优良的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没有保障又会对安全带来威胁。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理正是保障工程质量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1.3 有利于建筑工程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一个建设工程只有安全无事故才可以称得真正意义上的优良工程。因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各项管理工作就会前功尽弃,对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不幸,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使社会不能安定,所以安全生产是工程项目整体管理水平的体现。安全监理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
2.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建筑施工过程复杂,涉及到的范围广大,考核指标繁多,但其中有两个实质性的内容,一个是质量,一个是安全。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业主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监理则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保护神。为了更好的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实现项目的目标系统,监理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3)以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承包合同为依据,监督承包单位全面实施项目合同约定的安全目标。(4)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属于管理工作范畴,在实施安全监理时,根据《安全条例》要求,需遵守“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管的管、该报的报”的工作原则。(5)对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的人、机、料、环、法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理,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6)安全生产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安全监理应实行过程监管,采用“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的工作方法。(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监理人员发现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不整改的不准继续施工。必要时,发暂停令,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施工安全危险源的分析和预控
建筑施工业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在《安全生产法》中,将建筑、矿山、化学危险品列为“三大高危”行业。监理人员应做好施工安全危险源的分析和预控。危险源既存在于施工活动场所,也存在于施工场所周围区域。其形成原因包括施工前期的勘察设计不符合的结果和施工过程的各种不符合的活动、物质条件(人、物、环)。分析施工现场危险源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3.1 现场调查
通过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来获取外部信息,并加以分析研究,可识别有关的危险源。
3.2 工作任务分析
通过分析施工现场人员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可识别有关的危险源。
3.3 安全检查表
运用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施工现场和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可识别出存在的危险源。
3.4 危险与操作性研究
它是一种对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源实行严格审查和控制的技术,通过指导语句和标准格式寻找工艺偏差,以识别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并确定控制危险源的对策。
3.5 事件树分析
即时序逻辑分析判断方法,它是一种从初始原因件开始,分析各环节事件正常或不正常的发展变化过程,并预测各种可能结果的方法。应用这种方法,通过对系统各环节事件的分析,可识别出系统的危险源。
3.6 故障树分析
是一种根据系统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事故结果,去寻找与事故发生有关的原因、条件和规律。通过这样一个过程分析,可识别出系统中导致事故的有关危险源。
上述几种危险源识别方法都有各自特点,也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和局限性。所以在识别危险源的过程中,往往使用一种还不足以全面地分析到其所存在的危险源,必须综合地运用两种和两种以上的方法。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参照《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有关原理,进行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是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基础性、迫在眉睫的工作;而这方面的工作在一些工程
6. 如何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1、项目监理部设立安全监理组织架构项目监理部设立安全监理组织架构,并设盆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相关《监理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对安全生产监控中的职责。项目监理部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十分必要.有些监理公司在在组建监理部时用专业工程师兼安全工程师,当然并不能说不对但给安全监理工作带来一些隐患。因为专业工程师既对质t、进度等进行监控.不一定有精力、也不能全身心地安全检查监督。2、加强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安全监理是以良好的技能和丰富的经验为基础.由安全监理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监控职权,通过实施、监控、督察等各种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确保施工中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安全监理人员必须有较高的技能和丰富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经验。安全监理人员必须进行定期、不定期培训,以提高安全监理的安全监理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首先项目监理部组织相关监理人员认真学习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地方性有关施工安全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理论结合实践对不同施工阶段、施工部位、...... (本文共计3页) [继续阅读本文] 赞
7. 总监应如何抓好安全监理工作
A.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对总监办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环境保护工作等负全面责任,在生产监理工作等方面是第一负责人,支持指导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驻地办、标段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B.总监办主任工程师: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所分管的一切工作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等方面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对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进行指导,支持安全监理部门的工作,负责组织主持对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计划(规划)、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组织的编制及制定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计划。随时对所有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巡查。
C.专职安全生产监理人员主要职责:
专职安全生产监理人员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安全生产监理的本职工作,在安在全生产监理工作方面当好参谋,对驻地办、标段监理人员有指导的义务。在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具有管理、检查的责任。
D.驻地办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对所辖范围内的标段监理人员监理工作应给予支持、指导,并经常检查安全方面的工作情况。在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中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中是该驻地办的第一负责人,遇有安全生产方面问题,应依据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法规及相关规范等,果断做出决策。
3.安全生产监理监控方法
A.总监办在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工作,采取二级监管三级监控方法,即总监办、驻地办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总监办、驻地办及各标段监理人员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控。保证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不出现或少出现不安全因素及文明施工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
B.依据施工的工艺流程,对主要部位、工序,确定危险源及相应监控重点。
三、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1.编制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计划。
2.编制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编制伤亡事故、安全条文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审核合同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是否合法有效。
2.审核合同施工单位安全三类人员的安全岗位资格证件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符合规定;安全三类人员是否到位在岗。
3.审核合同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体系及落实情况。
4.审核合同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审核合同施工单位制度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考核情况。
6.审核合同施工单位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包括安全技术施工措施。及专项(单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含文明施工管理、环境保护工作)。是否符合建设工程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相关条文。
7.审核合同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所规定的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可操作性,指导性。
8.审核合同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事故救援预案,针对重点环节、部位制定危险源监控措施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及应急预案的专用药箱、专用相关器材、车辆等和预案的演练安排计划是否符合实际情况,针对性要强。
9.审核合同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及时进行了登记统计,特殊(专业)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本岗安全操作许可证。
10.审核合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排计划。
11.审核合同施工施工单位所进场施工的机械设备、机具是否及时进行了登记,是否进行了检查验收,有无原始手续,外租机械设备是否登记了安全合同。
12.审核合同施工单位所进场的特种起重机械设备,所需要相关的资质、资料、证件、材料等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3.审核合同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费用台帐,是否编制了年度的安全生产费用开支计划及是否编制了安全生产费用的规章制度。
14.审核合同施工单位是否主动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15.审查合同施工单位对施工部位、工序进行需参加全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相关手续。
16.审查合同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是否符合了CJ46-2005标准的相关条文和有关安全用电技术管理规定。
17.审查合同施工单位加区、施工现场电气设备、机具是否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相关规范。
18.审查合同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内业基础有关资料,是否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要求。
19.审查合同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0.审查合同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及必备的救援器材、药品等,及预案演练计划、实施原始资料等。
21.审核合同施工单位对危险源点的部位、工序是否有控制措施。
22.审查合同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否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的标准(JGJ59-99)。
23.审查合同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消防器材数量是否满足实际要求,所有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状态下。
24.审查合同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是否设置布置是否合理。
25.审查合同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是否符合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
8. 浅析如何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一、应增强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建设工程安全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部分,来源于法律和委托合同。国家前不久已颁布有关法规,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单位等工程建设各相关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提出了明确规定,所以监理企业承担安全责任已有法律依据。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除“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外,还加上了“零事故”(安全监理),实质上是监理的业务范围扩大了,这是监理行业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正确决策。
为适应安全监理业务的需求,监理单位要对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尽快进入角色。应当一改往日由水电监理兼任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局面。工程项目监理组作为监理单位派驻工程现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机构,将直接承担安全监理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组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项目总监必须在自觉提高自身安全监理业务素质的同时,强化项目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真正把安全监理作为监理的主要工作之一并始终贯穿于工程项目监理的全过程。
二、明确各施工阶段安全监理重心,有效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安全监理作为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准备阶段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明确项目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制定安全监理程序,审查总承包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网络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核查已到达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的检验证明和安全状态等;施工阶段应严格按安全监理程序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各岗位监理人员应履行其相应职责,总监的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度对现场监理工作检查和指导。
以房屋建筑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为例,监理企业应按施工准备阶段、地基与基础施工阶段、土方开挖工程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工程施工阶段、装饰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包括特殊施工场所的安全监理的特点编制监理要求和监理工作程序,指导项目监理组工作,监理人员应严格按其要求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三、应用危险控制技术确保施工安全
“控制事故隐患、确保无人员伤亡”是安全监理的最终目的,系统危险的辨别预测、对重大危险源的分析评价都是危险控制技术。以整个工程项目为对象对危险进行控制的技术手段有:法制手段(政策、法令、规章)、经济手段(奖、罚、惩)和教育手段(入场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安全监理则以法律和教育手段为主。以具体的危险源为控制对象对危险进行控制所采用的手段主要是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安全监理则以管理措施为主,加强有关的安全检查和技术方案审核工作。安全监理随着研究对象不同,方法措施也完全不同,应做到宏观控制与微观控制互相依存、缺一不可。
四、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
施工安全监理的目的是通过对项目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审核及现场安全措施实施效果的检查来实施控制,消除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来保证项目施工按照既定的施工方案进行,不发生安全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使施工项目效益目标的实现得到充分保证。
如何才能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监理呢?我认为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责。实行总分包的总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对分包单位承揽的工程,总包单位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实施监督检查。监理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要求所有参与工程的施工单位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挂靠情况,监理更应对中标项目经理的到岗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2、要求施工单位开展不流于形式的安全教育工作。
应当要求项目部加强法制教育;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学习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抓好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认真进行书面和口头的安全技术交底;根据工程进度并针对事故多发季节,组织施工方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鼓励其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3、督促施工方在狠抓安全检查的同时及时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督促施工方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必要时应当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加强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洞口、临边、安全网架设、施工用电的动态巡视检查。对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塔吊、机具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安装后组织验收,严格办理合格使用手续,防止防护措施不足及带病运转使用。
4、监督施工单位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对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开关、标准配电箱、脚手架连接件等要进行材料报审工作,确保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和检测严禁使用劣质、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以保证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
5、审批施工单位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五、对工程参与各方履行安全职责行为的检查
监理单位除了对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监理外,还有权对建设、勘察、设计、机械设备安装等工程参与各方履行其安全责任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有关条文规定或拒不履行其相应职责而可能严重影响施工安全的行为,通报政府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此外,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是一项动态管理工作,还应当注重长效管理。在不同施工阶段,对重要部位及事故易发场所应加强巡视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或专职安全监理员应及时发出整改指令,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总承包单位技术部门审核后实施。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
9. 如何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近年来,我国已逐步取消强制监理,并着手试点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建筑师负责制、探索“监理+保险”的多元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在接轨国际、创新发展的同时,工程监理也应加快革新步伐。此次苏州即将实施的新政,一方面多措并举强化了监理的工作地位,传递了积极的行业信号,另一方面也启示监理行业:只有顺应变革,才能迎来机遇;只有创新求变,才不会被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