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机械车位合同如何签
1. 买车位签合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么 害怕被坑
一、 注意公积金贷款是不能用于购买车位
购买车位、车库的时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银行有关工作人员解释,按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现行法律法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东西,当然就不能用于购买车库。
二、 注意产权证是否能够办理
产权证能否办理不仅关乎着能否证明这套房产是否属于你,还可以拿来衡量车位、车库可否销售。如果你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那就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这样的话,如果你有想要销售你所购买的车位的想法就不能实现了,尤其对于已经买房但是没有买车的人来说,车位不能销售,购买车位的钱就打了水漂。
三、 注意租赁车位、车库的最长有效期只有20年
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所以,如果你在购买房子的时候,要是遇见商家说车位的销售使用权超过了20年,并且不向你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都是欺诈行为,你可以请求双倍赔偿。
四、 注意已计入公摊面积或人防的车位和车库不能买卖
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也就是说如果地下车位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同时,有的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也无权出售。
五、 注意将车位买卖写进合同
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的时候,车位和房屋是一并购进的,购房者和开发商就要将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情况在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图。如果购房者是先买房再买车位的,则可与开发商另行签订合同,就上述详细事项都应有具体说明,并将合同另行备案,这样才能更加充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2. 关于小区地下停车位不按合同交付事宜相关法律咨询
很明显的阴阳合同嘛,这个问题我跟你叨唠叨唠,反正我也没事
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因此,对"阴阳合同"要慎之又慎。实践中,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你说的事情就是阴阳合同,阳合同是你花15万买了一个车位,阴合同是你只花了5000元,其他的是房子的价钱。
第一,你的起诉要求是可以的,因为开发商未能执行合同的约定,属于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但是,但是,开发商只需要赔偿你5000元,因为你们双方都是知道车位你只花了5000,想索要15万元赔偿是不可能的,因为你们之间的书面合同并不属实,对于合同约定与实际执行之间不一致,按照实际执行。而实际是你花5000元购买了一个机械车位
第二,你起诉,前期,开发商肯定想息事宁人,会给你大事化小,但是如果闹到法院,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您会败诉,甚至还有很严重的法律后果,比如,补交税款,赔偿开发商名誉损失等等。
第三,对方不执行合同,原因是要安装管道,安装管道是为了公共利益,退一步来说,你也是得不到支持的,很简单的道理,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公共利益,你的要求也不会得到支持
最好的办法,是要开发商给你合理的补偿后换一个车位。不是我说,这个开发商还是比较有良心的
至于让你起诉维权的,纯属看热闹不嫌事大,蹭经验的
3. 车位,地下双层机械车位,地下划线车位,能不能买卖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4. 小区地下车位转让(我是买方)应注意什么协议怎么签
一、小区车位转让协议需要明确哪些内容?
一般来说,在小区车位转让协议中,如下的内容是需要明确的,具体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标的。
3.价款。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交付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合同生效条款。
二、车位转让要注意哪些问题?
车位转让也是一种交易行为,涉及到比较重要的产权交易,因此,也是有一些注意事项希望大家可以明白的。
1.车位是否有产权?首先要明确车位是否开发商所有
车位首先要看是不是属于开发商所有,即开发商是否有车位的所有权。《物权法》规定:小区里面的公共配套设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车位是公共设施,开发商就不对其享有所有权,更不能将车位进行市场交易。
2.哪些车位可以卖?已作为公摊面积的车位不可卖
据了解,车位主要分为地下车位和地上车位两种。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是无权出售的。
3.车位什么时候可以卖?预售车位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
预售的车位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小区已经取得“大产证”的车位可对外销售,而且目前多数车位出售都属于这种情形。
小区车位转让协议是我们在进行小区车位交易时必须涉及到的一个协议,大家在交易之前也需要对其中包含的知识进行大致的了解,确保在交易中不被侵权。
5. 小区人防里面有机械车位和普通车位,人防里面的机械和普通车位可以买卖吗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6. 转让车位合同怎么写
个人车位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层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见证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7. 机械车位无产权,已支付3万定金,签署使用权转让协议。想退定金
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确定没产权是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的。
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定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