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一般折旧多少年
1. 施工设备的折旧年限有啥详细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19条.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时,主要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该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资产的有形损耗,如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
电子计算机 4━10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6. 工业窑炉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设备工具 18━22年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器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
输电线路 30━35年
配电线路 14━16年
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
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 15━25年
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折旧年限
21.房屋
生产用房 30━40年
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
非生产用房 35━45年
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
水电站大坝 45━55年
其他建筑物 15━25年
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8━14年
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
电子计算机 4━10年
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 10━15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5━10年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等5━8年
音响、录(摄)像机 10━15年
二、专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
1.营业柜台、货架 3━6年
2.加工设备 10━15年
3.油池、油罐 4━14年
4.制冷设备 10━15年
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 6━10年
6.小火车 6━12年
7.烘干设备 6━10年
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
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 4━8年
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 10━14年
10.地磅 7━12年
11.吊动机械设备 8━14年
12.消防安全设备 4━8年
13.其他经营用设备及器具 15━20年
三、房屋、建筑物分类 折旧年限
1.经营用房、仓库
钢结构 35━45年
钢筋混凝土结构 30━35年
钢筋混凝土砖结构 25━30年
砖木结构 20━30年
危险物品专用仓库20━25年
2.简易房 8━10年
围墙 4━8年
烘干塔 12━17年
地坪、晒场、晒台、货场 5━10年
3.其他建筑物 10━20年
一、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
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
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
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8、简易结构:10年。
二、残值率:
1、钢筋混凝土结构:50;
2、砖混结构一等:2%;
3、砖混结构二等:2%;
4、砖木结构一等:6%;
5、砖木结构二等:4%;
6、砖木结构三等:3%;
2. 在法律上,工程机械按多少年折旧(挖掘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属于国家法律一级的规范,其规定只要该法律部废止,就一直按照这个执行,现在还没有废止,所以2012年继续按这个执行
这个规定指的是最低折旧年限
工程机械按照十年折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3. 大型设备折旧年限一般未多少年
设备类,按新税法的规定,折旧年限是10年。
4. 国家规定的工程设备的一般使用年限是多少
按国际通行标准规定舞台机械工程的使用年限是50年。不同的工程设备试用内年限都是不一样容的。
5. 机械设备年折旧是多少
固定资产的折旧表复:
一、 固定资制产的残值率是5%
1、 内资企业5%
2、 外资企业10%
二、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 电子设备,为3年。
残值率: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6. 请教建筑用机械设备的折旧年限是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7. 设备折旧年限
1、关于设备的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工程公司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2、《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做出详细的、分类别的划分。《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五条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残值率:《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都是一样的: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4、工程公司新买的车,这些车的折旧年限要按照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这一项,折旧年限为4年;
5、计提折旧是不需要考虑工期的,影响折旧最大的因素是使用年限和残值率。
(7)工程机械一般折旧多少年扩展阅读: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
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2、注意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
8.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一般折旧几年
您好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9. 工程机械折旧标准是什么工程大型机械几年可以折旧完
速度5年
10. 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是多少年
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10)工程机械一般折旧多少年扩展阅读
一般来讲固定资产可分为八大类,各企业的后勤部门还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规定各类固定资产目录。
1. 房屋和建筑物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办公室(楼)、会堂、宿舍、食堂、车库、仓库、油库、档案馆、活动室、锅炉房、烟囱、水塔、水井、围墙等及其附属的水、电、煤气、取暖、卫生等设施。附属企业如招待所、宾馆、车队、医院、幼儿园、商店等房屋和建筑物,产权是企业的。
2. 一般办公设备
一般办公设备,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如办公桌、椅、凳、橱、架、沙发、取暖和降温设备、会议室设备、家具用具等。一般设备属于通用的,被服装具、饮具炊具、装饰品等也列为一般设备类之内。
3. 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门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包括:文体活动设备,录音录像设备、放映摄像设备、打字电传设备、电话电报通信设备、舞台与灯光设备、档案馆的专用设备,以及办公现代化微电脑设备等。凡是有专用于某一项工作的工具器械等,均应列为专用设备。
4. 文物和陈列品
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例如,古玩、字画、纪念物品等。有些企业后勤部门内部设有展览室、陈列室,凡有上述物品的也属于文物和陈列品。
5. 图书
图书,是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企业内部的图书资料室、档案馆所有的各种图书,包括政治、业务、文艺等书籍,均属国家财产。
6.运输设备
运输设备,是指后勤部门使用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包括轿车、吉普、摩托车、面包车、客车、轮船、运输汽车、三轮卡车、人力拖车、板车、自行车和小轮车等。
7. 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主要是企业后勤部门用于自身维修的机床、动力机、工具等和备用的发电机等,以及计仪器、检测仪器和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有些附属生产性企业的机械、工具设备也应包括在内。
8. 其他固定资产
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划分,也可将以上各类适当划细,增加种类。